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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复仇案》| 陈章鱼解读 每天听本书2022

《施剑翘复仇案》| 陈章鱼解读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我要为你解读的这本书叫《施剑翘复仇案》。这本书讲的,是一桩孝女为父报仇的民国奇案。

 

1935年秋,天津,一位名叫施剑翘的女子,为了给父亲报仇,在佛堂当众枪杀了当时已经皈依佛门的前军阀首领孙传芳。佛堂陷入一片恐慌,施剑翘却镇静地说:“大家不要害怕,我是为父报仇,绝不伤害别人,我也不跑。”她向赶到现场的巡警交出了手枪和剩下的三发子弹,自首了。在大众传媒开始崛起的20世纪30年代,这桩案件马上引发了大范围的社会讨论和同情。

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案子,在中国历史上,其实也算不上那么出奇。但是,当时间来到了20世纪30年代,在新旧交织、动荡复杂的时代背景下,在各方力量的角逐中,对施剑翘的公众讨论、司法审判与行政赦免,都使得这桩案件有了极大的特殊性。最终,当众杀人的施剑翘被判刑七年后,获得当局特赦。

这桩复仇案为何会引起如此广泛的争议?为何能引起史无前例的公众同情?案件本身又是否包含着更加深刻的社会政治意义呢?在《施剑翘复仇案》这本书中,作者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所以这本书还有一个副标题《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这本书的作者是美籍学者林郁沁,现任哥伦比亚大学魏德海东亚研究所所长。《施剑翘复仇案》这本书在2007年被美国历史研究学会授予费正清奖,被评为现代东亚历史研究中的最佳著作,这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奖项。

其实,在施剑翘的案件中,最精彩的对抗并不是在那个佛堂,而是在她被捕后。在案件审判的前后,几股相互对抗的力量在互相博弈,首先是施剑翘一方与孙传芳一方的舆论对抗,没错,随着当时大众媒体的崛起,舆论战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除此之外,还有新旧思想的对抗,当时的法治与人情的对抗。这些“对抗”,是如何展开的?又是哪方胜出了呢?接下来,我就以“对抗”为线索,分三个部分:施家与孙家的舆论对抗、新旧两方的思想对抗、法治与人情的理念对抗,为你深入讲解这桩民国奇案。

首先,我们来聊聊施剑翘复仇案中的舆论对抗。要聊这个,我们得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这桩案件的背景。施剑翘是安徽桐城人,她的父亲施从滨曾担任山东军务帮办,后来在奉系军中担任军长。1925年,直系军阀孙传芳成功地突袭了奉军,俘虏了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把他斩了首,并在闹市悬首示众,施剑翘对于孙传芳的深仇大恨也就此结下。

但是,在长期军阀混战、国家分裂的时代下,施剑翘没办法用法律惩罚孙传芳,而当孙传芳从政治舞台上退出后,他又皈依了佛门。因此在施剑翘看来,她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复仇了。于是就在她父亲被杀害的十年之后,施剑翘在佛堂这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场地,当众枪杀了孙传芳。这个时间点,甚至还贴合了人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复仇想象。

书中对施剑翘的评价是:一个在公关技巧上具有惊人智慧的媒体操纵者。先不论作者的评价是否客观,在施剑翘案件中,我们的确能看出她展现出的公关智慧。

首先,在杀人后,施剑翘立马自首,并且向在场的公众分发了一系列油印材料,分别是一首诗、一份犯罪动机声明,还有一份自白书《告国人书》。施剑翘的声明是这么写的:

“各位先生注意:

1.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

2.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

3.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

4.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施剑翘文字情感真挚、言辞恳切,通过这些材料详细地说明了自己的复仇动机,讲述了十年前孙传芳如何残忍地将她的父亲斩首,她保证报仇后会立刻自首,还因“血溅佛堂,惊骇各位”,向在场的人们表示了歉意。这些材料保证了施剑翘的解释不仅会被当时在场的几十人知晓,之后还会通过媒体被公众所了解。事实上,这些材料的确很快就被全文转载,供市民阅读了。案发几个小时后,当地报纸《新天津报》就印发号外开始大肆报道,而媒体的炒作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施剑翘还向警察局提交了一份预备遗嘱,这也使得原本私密的遗嘱被公开,公众了解到了她作为长女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以及她内心的真挚情感。施剑翘还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不实言论。在监狱中,她也多次接受记者采访,还时不时发表一些在狱中写的诗词,有些诗描述了她在狱中学习古典诗词,或者教狱友写字,有些诗表达了她对家人的担忧和思念。总之,施剑翘的每个行为都得到了曝光,每个公开声明都富含强烈的感情,一个勇于献身的孝女形象跃然纸上,迎合着大众对她的想象。人们对施剑翘抱有极大的同情,当时的媒体报道都盛赞施剑翘具有“像男人一样的真挚、英勇的美德”。

施剑翘的发言总是富含充沛的感情,一审和二审的开庭陈词中,她在法庭上总是不能自已地哭泣,她的含泪陈词也都得到了全面的报道。她写的自白书公布后,上海《时报》用“一字一泪千言书”来形容它。在充沛的感情之外,施剑翘也强调,这场复仇是经过事先预谋和理性策划的。在她的哥哥、表哥、丈夫,这个家庭中所有的男性都不愿复仇后,她一个女子不得不亲自复仇,她的复仇也就更具备了“正当性”。在刺杀发生后,各大媒体也开始挖掘施剑翘过去的经历,她的过去相当纯洁,甚至她嫁给她的丈夫,也是因为她的丈夫当初曾答应帮她报仇。在古代中国,人们对妇女的贞操有很严格的要求,只有贞洁的女性才能成为妇女典范,而施剑翘没有爱情的婚姻也塑造了她无瑕的形象。

在施剑翘对自己故事的处理中,她还动员了一系列极富情感感召力的文化主题,也就是一些古老的信仰。首先是儒家的报仇观念,“报应”之说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儒家道德也一直赞许正当的自我牺牲,比如为父母、丈夫或者君主;第二,就是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施剑翘在佛堂枪杀孙传芳,当时就有许多人用佛教“后果前因”的观念为施剑翘辩护;最后,施剑翘还借用了关于巾帼英雄和“大侠”的通俗观念。中国自古就有“侠”的传统,“侠”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英雄角色,特别是在世道混乱的时期,“侠”帮助弱者对抗强权,是正义的代表。施剑翘就借用了这一形象,比如她的本名是施谷兰,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剑翘”,也就是利剑出鞘的意思,而且在她分发的材料中,落款都写着“复仇女”,其中“侠”的含义都格外明显。

除了以上这些策略之外,施剑翘之所以赢得众人支持,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那就是她刺杀的对象是孙传芳。袁世凯死后,中国经历了十年的军阀混战,地方军阀争权夺利、抢夺地盘,他们的自相残杀让大半个中国都生灵涂炭、民不聊生。1926年国民党大举北伐,并在1928年名义上统一了中国,但实际上,军阀们仍在继续分裂着中国。20世纪30年代,人们对军阀的不满持续增长,这时施剑翘对孙传芳的谋杀行为就有点“为民除害”的意思。而且尽管当时孙传芳已经宣布退隐、遁入佛门,但就在他被杀的数月前,还流传着关于他的各种流言,有流言说他将重新介入北平政治事务,还有流言说他在与日本人密谋合作。施剑翘也利用了这一点,将孙传芳描述成一个“豺狼成性”的军阀,大肆贬低孙传芳,同时大力夸赞她的父亲。

不过,努力用媒体争取公众支持的不只是施剑翘,孙传芳的支持者们也在争取媒体。他们澄清关于孙传芳的流言均为不实,强调施剑翘的父亲也同样是一个军阀,杀害了许多无辜的平民,施父的死不过是混乱年代战场上的一例普通伤亡。但在这场舆论战中,他们显然没有获得成功,施剑翘赢得了几乎全部的关注与舆论支持。

以上,我们讲了在这桩案件中的第一组对抗,也就是施剑翘与孙传芳支持者的舆论对抗。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组对抗:新旧两方的思想对抗。

20世纪早期,中国大众媒体进入了一个急速发展的阶段,收音机、小说、电影、广播、戏剧等等大众传媒蓬勃兴起,这也使媒体炒作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到20世纪30年代,媒体为增加销量,已经开始追求轰动效应,通过煽动情绪来迎合大众。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施剑翘刺杀案发生了。刺杀事件发生后,根据施案改编的小说、广播剧、戏剧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大城市出现。上海的市民在剧场中欣赏戏剧表演,天津和北平的民众每天追着杂志上连载的仇杀小说。在当时压抑的政治环境中,对施剑翘案件的新闻报道和小说改编,反而为当时的公众创造了机会,让他们可以讨论一些原本无法讨论的话题。也正是在关于此案的小说和戏剧中,对施剑翘的集体同情增长了起来。《晶报》投稿者评论说,全国上下得知这一事件后,都立刻对施剑翘抱以极大的同情。人们普遍认为,施剑翘的行为是“忠孝”的美德的体现。

但媒体和市民公众对于施剑翘的支持,不仅仅是出于对“为父报仇”的道德性认同,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那就是人们对国民党政权日益增长的不满。20世纪30年代中期,各大城市依然充满了政治上的不安定。而就在国民党无力惩办卖国军阀、保证国家安全的时候,施剑翘成功地杀死了一个军阀,这在媒体和娱乐界被视为一种侠义的行为,甚至是一种拯救国家的行为。一个古代的侠,就会在有道德危机、社会混乱的时代出现,通过捉拿“匪徒”、替代无能的“官”实现正义,带来公共秩序。那施剑翘就被视为了一个现代的侠,在国家危难的时刻带来正义。施剑翘英勇地杀死了军阀,国民党却无力控制暴力行为,并且怯懦地接受了对日本的绥靖政策。公众对施剑翘的赞扬,也将南京政府的失败彰显得更加明显。

同时,在这些改编作品中,人们也在探索正义到底是什么样的。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了大量描写那些勇敢的法外英雄和正义刺客的小说、广播剧、戏剧和电影。有学者认为,这就是因为在20世纪早期,中国处于一个内外交困的历史阶段,国家形象是比较孱弱的,因此“侠”的传统又开始重新流行了起来。那些流行的侠义故事、武打功夫,弥补了20世纪初期中国“东亚病夫”的国际形象。此时施剑翘的复仇,大胆的英雄主义,果断的自信,忠孝的动机,都有了一种拯救国家的意义。这也是媒体与公众,赞美和支持施剑翘的深层原因。

总之,施剑翘的支持者认为,她的行为是“孝”的美德,还是一种国家正义的体现,也满足了人们对于当时“侠”的美好想象。如果说施剑翘的支持者是站在“情”的这边,那施剑翘的反对者,则坚守着他们“理”的阵地。

要聊当时精英们的批判,我们得先从案件发生的十几年前说起。20世纪初,发生了一场思想革命——五四运动,其中,知识分子开始猛烈地抨击过去作为正统的“人情”观念。比如,陈独秀就写了大量抨击家庭和孝道的文章,周作人、胡适也曾批判女性的贞操观念。在当时,对长辈的盲目奉献,也就是盲目的孝,与对丈夫的忠诚,也就是女性的“贞”,这些在传统秩序中被认为天经地义的观念,都受到了猛烈的攻击,它们被认为是旧中国父权家族制度伦理的核心。于是在当时,孝和贞成为“传统”中国一切罪恶的代表。知识分子们认为,我们要摒弃这些品质,才能够达成现代主体、获得个人权利、实现民族解放。同时,陈独秀也主张用客观的“法治”来推翻传统的“人治”。知识分子们推崇科学、民主和现代法律的“理性”,人们也认识了“德先生和赛先生”。这些观点都冲击着当时的国人,新思潮开始蓬勃兴起。

十几年后,在施剑翘的案件中,精英们认为,施剑翘诉诸“孝”和“为父报仇”的动机已经严重过时,她的行为是一种“愚孝”,她报私仇的行为也不是国家正义的体现,而是国家混乱的标志。其中也萦绕着人们在战乱年代对于国家瓦解的恐惧,施剑翘这样的复仇,可能导致更多的模仿行为,出现更多仇杀案。施剑翘的复仇行为,不应该作为一桩道德上有益于国家的行为来褒扬,而是一桩发生在现代社会的、违法的私人复仇行为,应该加以谴责。

精英们认为,人们对施剑翘孝心的称赞是一种倒退,对于因果报应的观点也是一种迷信。他们对于“情”的观点是极度厌恶的,因为他们信奉的是与“情”相对的理性主义话语,他们对于未来的现代化社会,以及发展法治国家的规划,都是建立在理性主义之上的。比如,一位评论家就曾声称,封建主义的对施剑翘孝道的同情才是最大的悲剧。

在知识分子们的话语中,背后其实也隐藏着一种不安的情绪,因为他们的处境变得有点儿尴尬。一方面,他们对新闻的大肆炒作,极易令情绪激动的公众感到不满,这让他们在社会道德方向的影响力开始下降。为了重整地盘,他们对大众表达了不满与嘲笑。

另一方面,他们也对当时那个具有侵略性的威权主义政府感到不满,并对政府为拉拢公众,特赦施剑翘的行为表达了蔑视。而且在1934年,蒋介石发起了一场新生活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儒家道德重新被拿了出来,成为巩固国民党统治的手段。新生活运动重新规定了更加严苛的妇女道德礼节,把儒家道德重新放在了高位上。有评论家就谴责施剑翘事件不过是“复古派”上演的一幕戏剧,其讽刺的就是保守的新生活运动。

提出不满的不仅仅是这些知识分子,司法改革者们也告诫人们警惕这桩以情为中心的案子。这就要说到案件中的第三组对抗“法”与“情”,也就是当时的法治与人情的理念对抗。

20世纪30年代,由于帝国主义列强要求国民党统治的中国建立现代司法制度,以便让出治外法权,所以法学改革家们开始积极地提倡“法治”,来改善中国的民族命运。司法改革者们质疑没有受过教育的大众的情感,他们指出,人情是一回事,法律又是一回事。对施剑翘的特赦从情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但从法理学原则的角度看是非常不合适的。不能贯彻法律就会导致复仇主义,这是在中古时代或者半开化社会才有的特征。“公众同情”威胁到了司法改革者们赖以存在的根基。

说到这,我们又得聊聊施剑翘案件发生的时代特殊性。在古代中国,法律是处于中央政府的管辖权限之内的,到了20世纪初,中国城市法律界开始变得越来越专业化,一个司法领域开始慢慢形成。但在国民党政权的统治下,南京政府在慢慢侵略着羽翼未丰的司法系统。有评论者认为,虽然中国向来主张“以孝治国”,复仇哲学也在林冲、武松等英雄的故事中持续存在,但正义不能建立在“孝”的古代人情上,这个愚昧的观念只会加重华北的危急局势。

从古至今,中国始终都处于一个协调法与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而在20世纪30年代,在繁荣的传媒行业的影响下,大众对法庭审判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情治与法治之间的冲突大大增加。施剑翘案件开庭的那天,有超过200人到场。在法庭上,施剑翘,和孙传芳的长子孙家震都公开地表示了哀悼,上海《时报》的头条写道:“施女孙子,各悲父死,法庭相对痛哭一场。”在双方律师的辩论中,施剑翘的律师们发表了打动人心的道德议论,引用儒家经典,强调施剑翘情感的真挚,并且强调被俘的施从滨的死亡是不公正的,而法律援助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很难实现,因此施剑翘才进行了正义的复仇。与此相反的,孙传芳方面的策略则是分析法律条文,并且激烈地批评了被告引用儒家经典的行为,强调孝是不合时宜的道德情操,法院应该尊重国法,并且提出了警告:法院对仇杀案的支持,只会使国家法律变得孱弱无力,逐渐侵蚀社会和平。

对施剑翘的实际审判过程其实非常复杂,起初天津地方法院宣布对施剑翘处以十年有期徒刑,随后法官以施的主动自首为理由,给予了一定的宽大处理,但不认为施剑翘为孝复仇应当获得司法宽恕。随后双方都提起上诉,施剑翘方反对的是低级法院否认孝的动机可以构成减刑条件,孙传芳那边则认为不应该给施剑翘任何宽大处理。于是这个案件被交到河北高级法院重新审理,河北高级法院推翻了天津地方法院的判决,高级法院认为,施剑翘的自首是不成立的,但她父亲的死亡是非法的,施剑翘的复仇应该得到司法怜悯,于是最后的结果是施剑翘的刑期从十年减到七年。双方不服,再次上诉,最终南京最高法院维持了七年刑期的判决。

高级法院不同意施剑翘援引古代典籍的行为,也警惕被公众同情过度影响。司法审判认为,构成减刑条件的,既不是施剑翘的孝中体现的道德价值,也不是压倒性的公众支持,而是施从滨的不合法死亡,省级审判花了大量时间探讨施从滨死亡的公正性。通过这一区分,法庭把一个轰动的案子变成了一次强调法律正当程序的机会,并且捍卫了他们的权威。但法庭在做决定时,也不得不与公众同情的强大力量作斗争。值得一提的是,在施剑翘的审判刚开始没几天的时候,大街小巷和剧院里就已经做出了对于施剑翘的大众审判。比如在一场叫做《全部复仇女》的改编戏剧中,戏台上的法庭就赦免了施剑翘。

强烈的公众同情不仅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庭,也吸引了国民党政权的注意。1936年10月14日,下午两点,国民党政府宣布给予施剑翘特赦。为什么当时的政权要如此高调地支持暴力复仇?为什么它要把公众同情和已经过时的“孝”的动机又放在高位?答案就是,为了扩张和巩固国民党政权的统治。

一方面,国民党政权认可这桩凶杀行为,迎合了公众的普遍同情,展示了它“仁慈”的统治,另一方面,这也给国民党政权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推崇它的“新生活”理念,也就是对儒家道德的推崇。但这样的赦免也带来了典型的两难困境,那就是既要动员起正义的暴力力量,又要遏制这种暴力可能导致的混乱。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对美德复仇的特赦并不新鲜,早在汉代,为了“孝”而复仇的行为不仅会被宽恕,还会被表扬。其实,

 

“孝”也成为政治忠诚的隐喻,这对于巩固等级化的儒家社会秩序至关重要。一方面,要表扬美德情感、推崇儒家价值理念;另一方面,不能鼓励法外行为,因此,国民政府试图通过赦免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书进一步分析,对于这次特赦,当时国民党的话语显示出两种需要,那就是民族国家既要不断发展、持续前进,又要把这种发展落实在一个恒常的本质中。这个不变的本质,可能是孝,可能是贞,也可能是其他某种永恒的品质。施剑翘的孝心就代表着一种品质,一个弱女子可以转变成一个强大的复仇者,正如这个当时面临着重重问题的国家,希望转变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度。

特赦后,施剑翘过着低调的生活,但也没有完全从公共舞台上退出。抗日战争期间,施剑翘又再次成为“情”的代表,她在抗日战争期间高调参与了募款运动,成为抗日的楷模。后来,施剑翘还曾经在苏州主持过一所为贫困儿童开的小学。施剑翘还借助这所小学,帮助过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新中国成立后,施剑翘当选过北京市的政协委员,1979年,施剑翘逝世,享年73岁。

好,到这里,《施剑翘复仇案》这本书的精华内容,就为你解读完了。

一桩为父报仇的案件,在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激发了前所未有的公众同情,并最终得到了非常特殊的处理,其中隐含着非常深刻的社会政治意义。“正义”的刺客与不受欢迎的军阀,旧传统与新思潮,情感与理性,法治与情治,都交织在这一复杂的案件中。以施剑翘的复仇案作为一个剖面,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那个特殊的20世纪30年代中,随着大众传媒诞生的公众同情,开始如何影响市民公众的政治参与、知识分子的态度,以及司法审判的进程。

任何事件的结局与影响,都无法脱离它发生的社会背景。

 

从施剑翘的复仇案中,去理解不同的声音,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理解法庭与政府的立场与处理方式,都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社会在那个转型时期的各类思潮,也更好地了解媒体炒作与集体情感的力量。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你可以点击音频下方的“文稿”,查收我们为你准备的全文和脑图。要是你喜欢这本书,也可以点击右上角的“分享”按钮,把这本书免费分享给你的朋友。恭喜你,又听完了一本书!

撰稿、讲述:陈章鱼 脑图:刘艳导图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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