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2013年家具出口

1. 中国家具行业的发展有什么特点

楼主,望采纳,以下是帮你找的:家具制造业作为制造业下的子行业,整体特点表现为上市公司家数少、总市值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具制造业具有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的销售模式。

本文重点介绍家具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行业特点,并从中总结出完善对该行业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家具行业的发展现状家具制造业是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等任何场所的各种产品的制造及相关活动的行业。

根据制造材料的不同,家具制造业分为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以及其他家具制造;而按照标准化程度,家具制造业可以分为成品家具制造、手工打制家具制造和定制家具制造三种。(一)全球家具制造行业发展现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复苏,世界各国建筑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的改善,令各国家具需求快速增长。

家具制造业已从传统手工业发展成为一个以机械化生产为主、门类齐全、基本能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重要产业。1.全球家具消费情况。

家具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日常生活用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消费地区方面,根据近年统计数据,世界主要大国年人均家居消费额分别为:德国317美元、美国240美元、日本225美元、中国80美元,中国年人均家具消费水平是美国的1/3,德国的1/4。

在消费类型方面,各国家具消费分两类:一类是家庭用家具,另一类是机关团体家具,比例各为50%左右。2.全球家具生产情况。

据统计,2011年世界家具总产值为6160亿美元,按产值排名依次为中国、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法国、加拿大、英国等。高收入国家家具的总产值占到全球产值的58%,中低收入国家家具总产值占42%。

全球家具产值分布情况全球家具产值分布情况3.全球家具贸易情况。近几年,世界家具年度贸易总额约为1100亿美元。

家具主要进口国为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美国在2000-2007年间进口量由150亿美元增长到260亿美元。

此后,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家具进口由2007年的260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40亿美元。直到2010年,美国的家具进口量才有所恢复。

家具出口量最大的国家分别是中国、意大利、德国和波兰。中国家具出口量在2000年-2008年间由35.65亿美元增加到276.15亿美元,此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下降到259.58亿美元。

直到2010年,出口才有所恢复,达337.24亿美元,2011年为388亿美元。(二)我国家具制造行业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家具行业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家具的产值已经占据全球家具产值的25%,成为第一家具制造国和消费国。1.我国家具制造业总体现状(1)产业规模在消费品行业中较大。

我国家具行业规模和产值一直稳定增长,2013年,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716个,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462.75 亿元,比2012年同比增长14.30%。目前家具制造业已成为继住房、汽车、食品之后的第四大消费品行业。

2005-2012年,我国家具行业工业生产总值、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生产总值及其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区域分布较为集中(2)区域分布较为集中。我国规模较大家具企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福建、四川、山东等地。

已经形成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西部和东北为主的五大家具制造业产区,这五大区域占我国家具行业总产值的份额分别为:50%、15%、10%、10%和5%。出口格局呈现新变化(3)出口格局呈现新变化。

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影响,2013年我国家具行业出口格局有所变化,新兴市场成为亮点。2013年,我国对美国、欧盟、日本三大传统市场累计出口277.52亿美元,同比增长2.02%,占出口总额的52.26%,份额比上年减少2.2%。

对新兴市场出口整体增速较快,其中对自贸区和金砖国家出口额117.67亿美元,同比增长27.17%,对新增出口值贡献率达到79.86%,拉动全行业出口增长5.03%。2013年家具行业主要商品出口主要国际市场情况如下表所示:)行业集中度低,中小企业偏多。

(4)行业集中度低,中小企业偏多。尽管行业规模增长较快,我国家具行业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规模以上企业占比不高,中小企业偏多,行业缺乏领导品牌。

2.我国家具制造业上市公司发展现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行业的分类,A股市场上共有7家家具制造业公司。家具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少,也反映了家具行业虽然市场巨大,但是行业集中度低、优质企业较少、中小企业多的特点。

7家上市公司中,其中好莱客和索菲亚主要从事定制衣柜的制造,喜临门主营床垫产品,永艺股份主要产品为办公座椅和按摩椅。而一些从事木制品加工的上游企业,例如升达林业,早期主要从事木制品加工,尝试柜体制品的开发与销售。

家具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二、家具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一)行业特点如下图所示,家具制造作为“中游”行业,其上游主要为木材、金属、塑料等制造行业,下游为商业或消费者,这也决定了家具行业的一些行业特点:与房地产行业的关。

2. 会计实务外贸企业取得专用发票后如何规避涉税风

目前,一些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财税处理不当,存在既申报抵扣进项税金又申报出口退税(简称“一票两用”)的情况,从而导致涉税风险。

企业如何规避这种风险?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错误,解读相关财税规定,希望对外贸企业提供帮助。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采取以下三种财税处理方式。

第一种:先抵扣,不转出。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证,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时作为进项税额处理,货物出口后再通过“出口退税”或“进项税额转出”仅转出退税部分金额,如果退税率小于征税率,则会造成征退税之差的进项税额部分没有转出。

A公司为外贸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购进一批家具计划出口,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认证,进项税额1292780.66元,9月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10月报关出口,收齐单证后向主管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

出口销售收入900万元,适用退税率15%,申报退税金额1140688.82元。假设8月无其他业务,上期期末留抵为0,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为:8月购进家具时:借:库存商品——家具7604592.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92780.66贷:银行存款 8897372.78。10月出口家具时:借:应收账款——客户 9000000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140688.82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40688.82借:主营业务成本 7604592.12贷:库存商品——家具 7604592.12。

税务处理:9月申报期内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外购家具的1292780.66元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自动反映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参与当期抵扣。10月报关出口后进行纳税申报时,通过“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转出1140688.82元,仍有152091.84元未转出。

第二种:先抵扣,后转出。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时作为进项税额处理,将货物出口后再通过“出口退税”或“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全部进项税额。

A公司8月购进家具、10月出口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与上例相同,但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不同,将征退税率之差的部分结转入成本,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7756683.96贷:库存商品——家具 7604592.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2091.84。税务处理:9月申报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第一种方式相同,即购买家具的进项税额参与抵扣,但在10月报关出口后进行纳税申报时,不仅通过“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转出1140688.82元,还通过“进项税额转出”转出152091.84元。

第三种:只认证,不抵扣。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时都不作进项税额处理。

会计处理为:8月购进家具时:借:库存商品——家具 8897372.78贷:银行存款 8897372.78。10月出口家具时:借:应收账款——客户 9000000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1140688.82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00库存商品——家具 1140688.82借:主营业务成本 7756683.96贷:库存商品——家具 7756683.96。

税务处理:将增值税专业发票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5栏~第28栏“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不参与主表税款的计算。上述三种处理方式哪种正确,不存在涉税风险?我们先梳理相关的会计和税收规定。

会计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而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属于按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因此,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在不能确定是否出口时,应将进项税额记入出口库存账核算,不应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第一种、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错误,应采用第三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税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根据该规定,如果企业已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就不应再用其申报出口退(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附表二中第24栏~第34栏“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

3. 家具行业前景如何

10年来,中国家具行业经历了第一个高速发展期,以量的扩张为主,初步建立起了门类齐全、与国际接轨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产品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国际市场的需要。

在未来5到10年,在国际家具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中国家具行业将迎来第二个高速发展期。这个时期主要不是在量的扩张,而是在质的提高。

家具行业在未来五年还将面临着新的挑战,木材和其它家具原材料资源供应紧张,能源和交通运输价格的提高,环保要求的加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缺乏将是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因此,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基本实现由家具生产大国向强国跨越的目标。

中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产业配套水平以及低廉的劳动力将继续吸引大量外资注入。欧元升值,美元走低,使得欧洲家具企业原辅料涨价,出口受阻。

同时也使得国际家具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向中国转移。家具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多元化,出口产品的多样化也是中国家具出口高速发展的有利契机。

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就已经提出加快城市化和小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以便进一步拉动消费市场,扩大消费领域。国家的这一举措,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的住宅建设,因而会使与住宅相关的行业得到发展。

国务院根据社会需求和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住宅产业化,这一举措将带动与住宅配套几万种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产业化。由于住宅产业化的发展,住宅作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为各类家具和配套产品提供了发展空间。

中国家具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中国投资咨询网《2009-2012年中国家具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4. 出口到欧美的木材有什么要求

这里有一则最新行业新闻,希望对你有点用! 近年来,在各国不断收紧木材出口政策的大环境下,全球木材供应持续趋紧。

然而,最近两年,中国的木材进口量却一直大幅攀升,已陷入原材料稀缺的困境。而与此同时,欧美新法规的出台,也使不少中国木制品出口企业倍感压力。

有人预计,今年下半年,中国木材行业面临的“ 苦难”还将日益加重。这一年,相关企业真的很忐忑! 近来,欧美出台的新规定让不少中国的木制品出口企业颇为头疼。

业内人士介绍,先有今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让不少以低成本占据市场的中国中小家具企业感觉措手不及,后有欧盟出台的《原产国标签法》增加了家具出口欧盟的难度。一时间,中国木制品出口企业陷入窘境。

欧美相继推出木制品新规 近年来,美国对进口木制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规定,凡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品、活植物、鳞茎、木浆、纸、纸制品、乐器、家具等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的种类和来源,否则美国将拒绝这些产品进入,违法产品将被没收。

而刚刚实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也使得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的甲醛限量要。这里有一则最新行业新闻,希望对你有点用!近年来,在各国不断收紧木材出口政策的大环境下,全球木材供应持续趋紧。

然而,最近两年,中国的木材进口量却一直大幅攀升,已陷入原材料稀缺的困境。而与此同时,欧美新法规的出台,也使不少中国木制品出口企业倍感压力。

有人预计,今年下半年,中国木材行业面临的“ 苦难”还将日益加重。这一年,相关企业真的很忐忑! 近来,欧美出台的新规定让不少中国的木制品出口企业颇为头疼。

业内人士介绍,先有今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让不少以低成本占据市场的中国中小家具企业感觉措手不及,后有欧盟出台的《原产国标签法》增加了家具出口欧盟的难度。一时间,中国木制品出口企业陷入窘境。

欧美相继推出木制品新规 近年来,美国对进口木制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的《雷斯法案》修正案规定,凡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品、活植物、鳞茎、木浆、纸、纸制品、乐器、家具等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的种类和来源,否则美国将拒绝这些产品进入,违法产品将被没收。

而刚刚实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也使得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的甲醛限量要求成为全球对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量最严格的要求,远远高于欧盟、日本及中国的标准。 无独有偶,欧盟于2010年年底通过的《原产国标签法》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

该法案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 身份证”,即证明生产企业采购的木材产自合法开发的森林。“欧盟通过的法案与此前美国出台的《雷斯法案》较为类似,都是旨在确保买家清楚地知道在欧洲销售的进口商品原材料产地。

然而,由于目前国内部分企业所采购的原木和木材产品或多或少都还存在一定的非法采伐问题,取得森林认证的难度较大,所以,这些企业出具证明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尹琦说。

多家企业退出欧美市场 事实上,欧美新规的出台,确实给中国木制品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比如美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就“害死”了中国木制品出口大省浙江的一众企业。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对30 家木制品出口企业抽样调查发现,有16 家企业出口木制品至美国时,受到了上述法规的影响,受影响比例超过50%,直接损失近130 万美元,间接损失200 多万美元。 宁波检验检疫局WTO(世界贸易组织)办公室主任黄婷表示,美国甲醛限量法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检测成本加大、订单流失和企业数量缩减等方面。

现在,由于成本提高使企业的利润锐减,有些企业甚至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相关调查显示,宁波宁海木制相框企业已由几年前的8 家缩减到现在的3家;宁波鄞州区一些中小型木制品出口企业也开始退出美国市场。

而欧盟出台的《原产国标签法》如果实施,对相关企业的影响也将十分巨大。以家具行业为例,中国是家具制造大国,出口欧盟的家具数量占到出口家具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但是,欧盟提高进口家具门槛后,初步估计将有三成左右中国家具企业难以进入欧盟市场。 尹琦对记者表示,这两部法案都对进口产品的产地、原材料原产地、环保性能作出了严格要求。

这不仅会增加家具企业的成本,同时,国内一些企业需要从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所罗门群岛及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进口原木和木材产品,而这些供应国中不少国家都存在非法采伐问题,因此,欧洲的原木“身份证”要求可能会使一些家具企业错失订单。“各国的管理法规不同,很难证明木材来源是否合法,而一些进口木材原产地来源更是无从核查,这对中国木制品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木制品出口企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迫使他们退出欧洲市场。”

尹琦说,“ 不过,一些大规模的家具出口企业很早就与欧美家具进口商有交易,在原材料来源的证明细节上一直都严格遵守。

最近发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