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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裂纹明家具

冰裂纹明家具

1.四出头官帽椅的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的这种设计构思体现了中国美学中的动静相益、刚柔并济,无胜于有的审美概念。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线条组合给人疏朗空灵的艺术效果,与繁复奢华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以清新素雅、简练概括而取胜,因此在古家具市场中,一直流行着“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

2.如何鉴别明清铁梨木家具

明式铁梨木家具的独特风格在于用料粗而不笨,造型简而不俗,充分展现了铁梨木独特的魅力。

这种风格一目了然,只在铁梨木家具身上可以看到,紫檀、黄花梨等硬木都不可能出现。在充分了解了铁梨木之后,工匠能够将它的木质特点融入高超的工艺中,甚至达到了造型与做工的完美统一。

很多铁梨木家具至今很难分清孰明敦清,原因出自铁梨木家具本身的古拙之风。 明代与清代的分界线是1644年,界限清晰;而家具由明式演变至清式则是个渐变过程,谁也无法看清其轮廓线。

铁梨木家具比其他木种的家具似乎变化得更慢,抱住古拙的原则,轻易不做改变,使得铁梨木家具在入清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保持旧制,有意无意地强调着自身风格。体会明清两式家具,细部非常重要,不可忽视。

仔细观察明式铁梨木家具,虽然古拙气息浓重,但仍不可避免地泄露出清式符号,如罗汉床的装饰手法等等,表明这些家具都是清代以后生产的,样式虽古,本质已流露出清人重装饰的端倪。

3.王世襄的那些明式家具是明代家具主流吗

另一编造的故事是紫檀的,说明朝皇室大量采购紫檀。

真实情况是,明朝皇室不用紫檀家具。有研究明中后期广东大量使用紫檀,紫檀真正进入皇室是清代,而且大量的广东师傅进京,形成了京做。

本质上,京做是广做的一个流派。现在的”明式家具“,是苏作,就是江南一带的,使用花梨木,榉木等,起源于明晚期。

老红木的使用是广做替代紫檀的,出现在清晚期了,说明在广东,直隶地区的广做,京做大量使用下紫檀不够用了,即使如此直隶地区京做也很少用大红。至少说明,紫檀并不像某些人说的,在明末就稀少了,而是刚刚进入大量使用期。

4.明式家具的优缺点

关于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两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优点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

优点

明式家具的优点归纳为五组,共十六品。分别为:

第一组: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

第二组:浓华、文绮、妍秀。

第三组:劲挺、柔婉。

第四组:空棂、玲珑。

第五组:典雅、清新。

5.什么是明式家具明式家具风格特点

看到明式家具,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想法是不是明代家具?我们都会将明式家具误以为明代家具,其实,这两者是有很明显的差异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概念,明式家具有着自己的风格和特点。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明式家具? 一、家具—什么是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独具特色的汉族传统家具。 指自明代中叶以来,能工巧匠用紫檀木、杞梓木、花梨木等制作的硬木家具。

虽然明式硬木家具在全国很多地方都生产,但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汉族能工巧匠制作的家具最得大家认可。因此,人们公认苏式家具是明式家具的正宗,也称它为“苏州明式家具”,简称“苏式”。

造型优美,选材考究,制作精细是明式家具的三大特点。中国家具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明代开始形成独特格式,因而被后人称为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汉族家具文化风格的代表,装饰精微,雕饰精美,散发出汉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神韵。 二、明式家具—明式家具与明代家具有什么区别 明式家具并不是指明代家具。

明代家具,是专指在明代制作的家具。 明代家具是时间概念。

而明式家具则是艺术概念。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形成的一项艺术成就,被世人誉为东方艺术的一颗明珠。 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享有盛名。

主要指那种以硬木制作与明代和清代前期,设计精巧,制作精良,风格简约的优质家具。 明式家具在工艺制作和造型艺术的成就已达到当时世界上最高的水平。

是中国智慧的杰出代表。 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

造型:造型大方,比例适度,轮廓简练、舒展。结构:结构科学合理,榫卯精密,坚实牢固。

材料: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泽。 工艺:雕刻线脚处理得当。

饰件: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三、明式家具风格特点 1、造型较重,大方;比例尺寸合度,轮廓简练舒展; 2、结构科学;榫铆精密; 3、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彩; 4、雕刻及线脚装饰处理得当; 5、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明式家具的相关知识,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你。

6.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的区别

(一):用材 明清家具的鉴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别年代。

而历史不同时期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以及生活习俗和审美趣味的不同,常会采用不同种类的木材制作家具,因此一些古家具的用材会直接反映出该家具的产地和年代,这是判别古家具文物价值的重要依据。学会辨别木种是鉴赏家、收藏家和爱好者的必修课和基本功。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

传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乌木、等木材制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后,这几种木料日渐匮乏,成为罕见珍材。

所以,凡是以这几种硬木制成的家具,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遗物。虽说此类家具后代仿制的也有,但终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为数极少。

今存的传统硬木家具中,也有许多是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木材,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大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到晚清民国时期的产品。

如有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当然,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因为众文献记载来看,红木和花梨木可能最迟在清代初期就已开始被选用作家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带也确实也发现了不少明式红木家具,不是近代仿制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遗物,但从整体上说,红木家具的大量出现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质来间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榉木家具,仍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点来进行鉴定。

20世纪初叶,由于中国古家具日益为世人所瞩目,大量珍稀的古家具外流。为此,早在50年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制定了一条政策,规定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梨木和乌木这五种制作的家具不准出口,这种“五木法则”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过于简单,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贵古家具流出海外,同时这种以木质定高下的简易法则也使许多爱好者坠入了拜物的误区,将作为中国古家具主体的菲五木家具一概视为“柴木”,甚至滥收贱卖,极少开展收藏研究,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二)品种与造型 明清家具的品种,也与年代有着很大的关系。明代椅子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还有圆椅、玫瑰椅等。

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因此,在鉴定中可以判断,凡与这类出土椅凳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手椅品种,应考虑为明式制品。

有些较早出椅现的家具品种,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

如圆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从伟世品来看,它们多用黄花梨制作,很少有红木或新黄花梨的制品。所以,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

而式样庄重、体态硕大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传世的大量实物中,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很显然,茶几是清式家具品种。

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家具的造型,是断年代的重要依据。

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造型及造型的变化来判断。比如搭脑两端出头、扶手两端不出头的扶手椅,或搭脑两端不出头、扶手两端出头的扶手椅,多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样,其制作年代一般还会晚于清代中期。

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圆角柜居多,侧脚收分明显,以各种流畅的线条装饰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这类圆角柜逐渐减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柜,下方正平直,侧脚收分渐小,至清代中期以后基本无侧脚,并且装饰雕刻亦由简洁变繁琐。

甚至家具的腿足造型的变化,也可作为断代的依据。如桌椅的腿足,即经历了一个由细瘦到粗壮的变化过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

(三):结构 鉴定明清家具的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来判断。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洁无纹。

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绝大多数是雕花板,素板罕见。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脚枨都用直枨,而清中期以后管脚枨常用罗锅枨,这是区别明式和清式家具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

第一,观察结合处。主要观察古代家具的结合处是用榫卯、钉子还是胶粘。

鉴赏家具就可以依据古代家具与现代家具不同的组装结构加以区分。艾克在鉴定明式家具榫卯结构方面提出的原则是:“非绝对必要,不用木梢钉;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镟制——这是中国家具工匠的三条基本法则。”

其实这也是中国古典家具榫卯结构特点的总结。古式家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结构,构件之间,不用金属钉固定,而是全凭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细斜直连接合理,面面俱到。

而且工艺精确,扣合严密。 第二,了解历代榫卯结构。

由于不同的时代家具榫卯结构受到一定生产力的制约,所以也不尽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汉墓出土的家具一般只有暗榫、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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