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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家具 隋唐五代时期的家具
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
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
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
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
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
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
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
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
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
)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
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
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
《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
"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
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
"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
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
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
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
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
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
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
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
"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
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
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
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
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
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
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
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
中国家具发展的历史..
我国传统家具历史悠久,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已经有了很精美的青铜和石制家具了,如三联式青铜甗及石质俎等,这些所谓的家具主要功能是用于祭祀。
每个时期的家具总是随着人们的审美情趣的变化而发展演变的,并且代表着一个时期的社会风尚,因为它在本质上离不开当时的文化和实用需求这一根基,所以家具经历了一个从实用到欣赏与实用相结合的过程。
又随着人们起居形式变化,家具也伴随着人们的需要,经历了由低形向高形发展的过程。
不可否认,中国的古典家具因为有了它的历史、有了它的不断演变才彰显其精彩,人类的历史也因为有了古典家具的发展演变而增加了艺术性。
春秋战国时期 家具最早用于祭祀,到西周时才把家具定出规范。
如:几用于席地而凭,天子嵌玉,大臣可雕花,士大夫用漆几等。
东汉以后才有凭几的称谓,面半圆形,三条腿。
据史料记载,早在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已可见到夔纹、云纹等精美的雕饰图案,这时的家具主要功能是用于祭祀。
在经历了夏商周鼎盛的青铜时代之后,我国进入了历史上的大动荡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
这一时期很多漆器已经取代了青铜器,虽然髹漆工艺虽然在古文献中早见记载,比如在西周墓中也见过漆俎;但是漆工艺得到较大发展的还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此时漆家具的品种有明显的增加。
从大量的出土实物中得知,春秋战国时的漆家具,不仅有漆俎、漆几等原有品种,还出现了漆木床、漆衣箱、漆案等新的品种。
这时的漆家具装饰技法多样,有彩绘和雕刻等手法,如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彩绘木床和雕花木案等,装饰纹样也很丰富,有涡纹、动物形象等,如湖北望山出土的漆座屏等,为后来汉代成为漆家具的高峰期奠定了基础。
秦汉时期 秦朝立国时间短,只有十几年,至今没有见到遗留下的秦代家具,但是据说,秦朝所建的大型建筑“阿房宫”被毁,大火三月不灭,可见规模之大,其内的家具品种之丰富,可想而知。
秦朝统一大业为汉代的辉煌奠定了基础。
汉代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汉时中央和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官员,管理手工业生产。
特别是由于汉代的厚葬之风,大批墓室壁画、画像砖、画像石,以及家具模型和家具实物留在地下,为我们今天了解二千多年前的汉代社会生活和家具情况,提供了大量的、可靠的形象资料。
汉代的起居方式,仍然是席地而坐,虽然床和榻是汉代人的主要家具,但仍然属于矮型家具。
宋元时期的家具 我国家具艺术发展到了宋元时期,已经成为了高度科学性、艺术性、实用性相结合的优秀生活用具,不仅为国人珍视,也已在世界家具之林中独树一帜,享有较高声誉。
宋代家具的外观挺秀刚直,直线部件之间,又常以刻意推敲过的严谨尺度、位置组成优美的比例,取得内在隽永的审美效果,尤其是南宋时期家具,因受南方竹文化影响,往往构件断面尺寸极其细小,整体比例优美、文雅、秀丽。
虽然简约、工整、文雅、清秀是宋代家具的主体风格,但有时过多的规范和保守意识也制约了宋代家具的发展,使其显得理智有余而热情奔放不足。
大元帝国创建之后,游牧民族文化中向来以豪放无羁的生活方式和繁复华美的视觉感受为其喜好,这些与宋代迥异的社会文化背景,势必对宋式家具造成了冲击和改造。
同时,由于地域与民族间的接近,元代家具较多地继承了辽金家具的部分风格,并有了较成熟的发展。
但是,被确切认为是元代家具的实物还不多见。
明清时期的家具 明清两代家具工艺高度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时代风格,“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已成为专业学术名词。
明及清早期家具之所以能有很高的成就,除了继承宋代的优良传统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明代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城镇兴起,大大增加了家具的需求,工艺要求也不断提高;二是海禁开放。
隆庆开关之后,海外大量的珍贵木材、犀牛角、象牙的进口及从海外传入的珐琅器工艺制作的日趋影响,古玩杂项工艺制作名人辈出。
可以看出明代应该是“鉴古可以进德,收藏可以成才”的玩物长志论的奠定期。
特别是大量输入硬木,使工匠有可能制造出精美坚实超越前代的家具。
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力木、榉木、瘿木这些坚硬细密,色彩幽雅,花纹毕美的珍希木材是这段时期家具的主要选料。
在造型上,明式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表面上看似乎是能工巧匠随心所欲、率性运用便成美器,实则任何样式都有相当严格的法度,决不是东拼西凑,不经推敲的。
优良的明式家具,造型求雅避俗,结构巧妙合理,充分利用木材的自然纹理,具有天然质朴,深厚典雅的艺术韵味。
中国古典家具史绵延几千年,其自然高雅、超逸含蓄的韵味引世人沉醉,真可谓木质飘香,氤氲在岁月的流变中;古韵流风,飘荡在历史的绵延处。
很多上佳作品集世代相传的高超技艺,发挥浑厚的功底,包括楔卯榫眼的想象、制安、连接角度、弯曲弧度、受力的平衡布局以及华丽精美的装饰的确是我们今人仿之不及而自叹弗如的。
我是做家具的,对这方面还是有点了解的,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直接可以问我 18080373 请采纳 谢谢!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具主要有什么样的特质?
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各教派之间文化艺术的交 流,也使各民族的家具在形制上、功能上得以相互渗透地 吸收。
人们虽然仍习惯席地而坐,胡床已在中原民间较普遍,出现了多种形式的高坐具,如扶手椅、方凳等,床、 榻也开始增高加大,有的上部还设有顶帐以抑尘,四边还围置可拆卸的矮屏。
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
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
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
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
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
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
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
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
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
)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
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
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
《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
"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
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
"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
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
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
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
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
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
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
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
"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
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
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
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
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
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
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
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
历代人的家居生活方式
在中国设计艺术史中,古代家具是中国优秀的工艺艺术品之一,其发展源远流长,它既是人们生活的实用品,又是具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其历史是一部由木材构造的绚丽诗篇,具有强烈的民族风格。
无论是笨拙神秘的商周家具、浪漫神奇的矮型家具(春秋战国秦汉时期),抑或是婉雅秀逸的渐高家具(魏晋南北朝时期)、华丽润妍的高低家具(隋唐五代时期)、简洁隽秀的高型家具(宋元时期),还是古雅精美的明式家具、雍容华贵的清式家具,都以其富有美感的永恒魅力吸引着中外万千人士的钟爱和追求。
中国古代传统家具由于受民族特点、风俗习惯、地理气候、制作技巧等不同环境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工艺精湛、不轻易装饰、耐人寻味的东方家具体系,在世界家具发展史上独树一帜,具有鲜明的东方艺术风格特点。
中国古代家具的人文特点也深深地影响着世界家具及室内装饰的发展。
以下就主要以明清家具为例来阐述一下中国古代家具设计对现代家具设计的影响。
一、明清家具设计特点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设计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中国千百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中国明清家具的装饰艺术风格,其独特的装饰与家具结构相得益彰,堪称一绝,使中国明清家具成为世界家具发展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此外,明清家具的装饰艺术风格还受到当时社会的人文因素等影响,因而成为中国家具史上的一朵奇葩。
1.明式家具装饰艺术 (1)装饰部位明末清初,是我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的家具造型简练,装饰风格清新自然,与家具结构相辅相成、浑然一体。
明式家具没有过多繁缛的装饰,仅在横材和立柱的端头、腿足、牙板、靠背、券口和挡板等部位做一些简单的装饰。
其作用在于用于掩盖一些因为建筑构架而不可避免的缺陷。
(2)装饰手法明代的装饰手法主要有雕刻装饰、镶嵌装饰和铜件装饰等几种。
明代家具擅长利用木构架结体的每一个部件进行艺术加工,来加强家具主体的效果。
在镶嵌手法方面,明式家具运用较多的是嵌木装饰和嵌大理石装饰。
镶嵌讲究的是锦上添花而不是喧宾夺主,镶嵌的材料应该与家具浑然一体,而不是刻意镶嵌上去的,如同木材本身“生”出来的一样。
明式家具的镶嵌装饰是为了配合家具结构而设计的,而不像清式家具的镶嵌是为了讲究材料和注重主人身份而做的。
明式家具还采用金属饰件的装饰手法。
这些金属饰件有合页、面叶、包脚、钮头、吊牌和吊环等数种,形式雅致,既着眼于实用又起到美化的作用。
不同的金属饰件应用在不同的家具上面,并与家具有机地结合起来,金属材质的美与木质的美结合起来,使得平凡的家具表面大放异彩。
(3)装饰内容和题材明式家具的装饰内容和题材是在继承历代优秀纹样的基础上推陈出新的,其装饰内容和题材大致有:以龙纹、麒麟纹和螭虎纹为代表的神兽类纹样;以瑞象、虎、鹿和狮等表示祥瑞的动物类纹样;凤凰、鹤、鸳鸯和蝙蝠等一些飞禽表示吉祥如意;松、梅、竹、兰、灵芝、牡丹、菊花和缠枝纹为主的植物类纹样;还有以中国传统装饰图案为题材的回纹、几何纹、方胜纹、博古纹和万字纹等。
另外,中国的神话故事也常被运用到家具上,如: 五岳真形图、八仙纹和三国演义故事纹等。
各个纹样都刻画得栩栩如生,仿佛一副画附在了家具上,让人感觉家具不仅是一件生活用品,更像一件艺术品。
(4)明式家具的突出成就明代家具的突出成就体现在家具的比例尺度与人体各部分关系的协调上,很符合现代设计中的人机工程学原理,它是一种集艺术性、科学性、实用性于一体的传统工艺品。
2.清式家具装饰艺术 (1)装饰部位清代家具一般是指清代中后期的家具,在继承明代家具的基础上,造型趋向复杂化,装饰繁琐,线条平直硬朗、粗犷,风格华丽厚重、富丽堂皇。
列举唐、宋、元、明、清中某一时期的建筑设计或家具设计,对其艺术...
隋唐凡三百二十七年(581年-907年),经过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国力强大,声威远播,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隋唐文化也因此呈现出一派繁荣自由的景象。
在这种充满蓬勃生机的整体文化氛围中,唐代人创造出一种真诚、豪迈、富有独创精神的建筑艺术风貌,建筑装饰艺术也具有质朴、多样而不失精美的特点。
之后的五代十国(907年-979年),由于事,经济处于萎缩阶段,建筑装饰艺术风格虽大多仍袭唐制,但比较粗糙,远不如唐代的大方浑厚与精致。
作为建筑装饰的一部分,这一时期的柱子装饰也因此产生出富有时代气息又符合自身特点的艺术风格。
通过对国内现存的石窟、墓葬、佛寺等的柱子装饰实例和敦煌壁画、绘画中所表现的柱子装饰形象,以及古代文献中对柱子装饰的记载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此时的柱子装饰具有以下诸多特点。
1、此时,彩画已成为柱子装饰的主要手段,雕刻柱子的作法还在一些佛寺、宫殿等高级建筑中有所保留,但已不普遍。
其他装饰手段,如用金银、织物、铜镜等包裹柱子的方法,虽在极个别的建筑中还在使用,但主要是作为彩画的一种样式而存在,即用彩画模拟金银织物包裹柱子的形象,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柱子彩画样式。
敦煌唐代壁画中的大量建筑形象上,柱子常饰有这种彩画,柱身中部约当全柱高度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一段绘团花图案,上下以水平线道为界,好似织品围裹的效果(图2)。
2、大量涌入的外来文化虽不能动摇隋唐时期相当完善的木构体系,却为建筑装饰带来了丰富新颖的颜料色彩、装饰纹样和构成方法,比六朝时期更有发展。
此时流行的团花、连珠、莲瓣、卷草等图案都是外来纹样与本土纹样结合的产物,并在柱子彩画上均有体现[18]。
团花大量使用在中唐时期的柱身上,卷草花卉图案则在唐末和五代时期被广泛用作柱身遍地花纹。
连珠纹一般用作水平饰带,将柱子分成几段,或作为仰覆莲的束腰。
莲纹继承南北时时期雕刻柱子的做法,柱头用覆莲瓣,柱脚用仰莲瓣与柱头对应,柱中则用束莲。
3、隋及初唐时期,柱子的形象比较质朴,即使是比较重要的建筑,如宫殿、佛寺等,大多亦仅通刷丹、朱、赭等红色系列[19],与大片白墙形成“朱柱素壁”的对比效果;也有在柱头、柱中、柱脚处稍作装饰的(图3)。
到中唐以后,柱子彩画逐渐繁丽起来,柱子中段往往绘有织物包裹的形象,以交错布置的团花图案为多,并以水平线道为界。
到晚唐五代时期,柱子彩画更是华丽,柱身不再分大约均等的几段,而是将整个柱子分成柱头、柱脚、柱身三个部分[20],与北宋《营造法式》中的构图方式已颇为类似,柱身满饰卷草花卉纹样,产生遍地华的彩画样式,个别也有绘天王等人物形象作装饰的[21]。
4、隋唐五代的柱子彩画,大多是以朱赭之色为地或通刷,呈暖色[22],偶也用黑色涂刷柱子[23],但也已出现了青绿冷色柱子彩画的萌芽[24]。
5、柱子彩画已广泛采用晕染手法[25],但叠晕手法还很少用,更没有建立成熟的叠晕制度。
6、彩画中典型的构图法“双破”[26]与“一整二破”在柱子上也被广泛使用[27](图4)。
以上仅是对国内非常之有限的实物与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不免失之偏颇,由于唐代建筑艺术对日本的影响非常之大,又在日本得到了很好的保存。
因此对日本奈良、平安、镰仓时代唐样建筑柱子装饰的研究[28],可以弥补以上分析的不足。
现对上面的总结作以下几点补充:1、此时日本建筑的大多柱子也是涂刷单一的色彩,常用朱红色或素木色,偶有黑色[29]。
特别重要的建筑,如当时的阿弥陀堂内部的中心四柱,往往装饰华丽[30],色彩除了呈现暖色调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出现青绿冷色调倾向[31](图5)。
可见在唐代中国本土也应该已有青绿柱子彩画的出现,这为上述第四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日本建筑的柱子彩饰常用连珠纹复合而成的横向带饰将柱子分成几段,结合中国本土的实例,可以看出隋唐时期柱子上的横向带饰,非常富有特色。
早期横向带饰由上下两列连珠纹组成[32];到了后期,不再用连珠纹,仅用上下两道线道围合花草图案形成横向饰带[33];直至宋代,横向带饰则完全简化为线道了。
3、横向带饰将柱子分成几段,两道横向带饰之间的区域,绘圆窠,内坐佛像,这应是源自于南北朝时期的石窟寺中的龛柱。
唐代也很可能除了柱头、柱中、柱脚绘莲瓣而将柱分成两半或柱身遍地华的柱子彩绘构图方法外,还有这种通过横向饰带将柱身分成多段,每段绘有圆窠,内坐佛像的构图法。
综上所述,从隋、唐到五代十国柱子彩画艺术经历了由隋与唐初的质朴大方到中唐时期的华丽精致再到唐末五代的繁复粗糙的发展过程。
隋和唐初为初创时期,柱子彩画承接南北朝时期的风格,唐末五代国力衰弱,开启了宋代小巧雅致的艺术风格。
唯中唐柱子彩画艺术最能体现这一时期的大方自然、浑厚精致、绚丽华美的总体艺术格调。
四、宋元明清时期的柱子装饰宋代的建筑艺术与唐代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
宋代的文人阶层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超越了以前任何时代,他们所欣赏的审美趣味使得整个时代的建筑风格趋向细腻秀美,而少了唐时的豁达壮阔。
而城市经济的发达又...
秦汉时期公文特点有哪些?
秦汉公文的渊源 公文的萌芽可追溯到文字产生的初期。
殷代甲骨文中的部分内容,如“令”、“告”、“册”等字,已包含着文书的某些特征。
然而,诸侯分封决定了商周时代公文制度不能获得发展。
战国时代,封建官僚制逐渐形成。
官僚制以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基本特征,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以权力及身而止的官僚替代世卿世禄的贵族。
为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大量复杂的公文及其制度随之而产生。
但是更为系统化、规范化的公文制度形成于秦汉时期。
秦汉公文无论在类型、运转程序及制度规定上都为中国古代公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秦汉各级官僚也都形成了以公文行事的行政运作规则。
《汉书·贾谊传》说:“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颜师古注说:“言公卿大臣特以簿书期会为急,不知正风俗,厉行义也。
”《后汉书·刘陶传》说汉末黄巾起义时:“州郡忌讳,不欲闻之,但更相告语,莫肯公文”,这是指他们不愿以公文的形式通报情况,只是口头相告,怕留下文字证据,被人抓住把柄而丢官,此事恰恰证明正常的政务往来是以公文形式,并非口头相告。
实际上这一制度在秦代已有法律规定,云梦秦简《内史杂》说:“有事请?。
ㄒ玻匾允椋憧谇搿!? 二、秦汉公文种类与运行制度 秦汉公文大体有四种类型,即皇帝御用公文,官僚奏疏,官府行移公文,官府考绩、管理公文。
1.御用文书。
御用公文即皇帝专用公文。
《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汉制度》说:“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
”制、诏、策、敕为皇帝使用的主要公文形式。
制书由先秦的命书(实为周代制度)演变而来,诏书由先秦的令演变而来,二者都是秦始皇改定的。
策书是源于周代的册命之书,秦汉时期主要用于策免、策问、官吏任命等。
敕书则含有训戒、告诫之意。
除上述外,玺书、征书也都是皇帝的专用文书。
御用文书是帝国行政管理最重要的公文文书,起着理论指导和具体行政运作行为规范的作用。
这些文书一般是针对各级官府所发,如果结尾有“布告天下”,还要传达到普通百姓,如果署有“具为令”、“著于令”等语,就意味着被相应地编入有关法律文书中去。
2.官僚奏疏。
官僚奏疏是上行文书。
据蔡邕的《独断》介绍,大体有章、奏、表、驳议几种。
《史记·三王世家》、《汉书·霍光传》、《说文》卷15及居延汉简等都为我们提供了这几种公文的实例。
3.官府行移公文。
秦汉大量的官府行移公文是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地方政务联系、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
从内容和形式上大体可分为檄书、牒书、府书、记、爰书、变事书、奔命书、报书、举书、劾状、奏谳书、应书、谴书等,为各级官府常用的行政运作公文。
4.考绩管理公文。
各级官府为自身管理需要或定期向上回报,还制作有大量的考绩管理公文。
如吏卒名籍、病卒名籍、日迹簿、功劳簿、受俸名籍、钱谷出入簿、文书收发记录、财物登录簿等。
新发现的尹湾汉简证明,边郡和内郡都实行着大体相同的公文制度。
这种考绩管理公文每年由乡、县汇集于郡国,再由郡国向中央呈送,这就是上计制度。
秦汉公文运行遵循着如下程序:第一,文书逐级下达和上呈,无论御用公文还是各级官府文书,都是一级一级的向下转发,汉简中有“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就是这个意思。
机构改变了,文书渠道也要产生相应的变化,如州刺史自西汉后期至东汉也成了公文转发的一级机构,过去由丞相下郡国的制度发生了变化。
上行公文也是逐级上报,一般不越级,当然如遇突发事件,也可用变事书、奔命书等形式直呈中央。
第二,公文主发与签署。
各级官府行移公文由该官府长官主发。
如果长官不在署,则以“近次”兼行长官职权主发文书,汉简中常见。
兼行者用自己的“小官印”或“私印”来主发文书,表明兼行者对所发文书负有责任。
公文结尾照例有经手人签名,他们一般为属吏,如掾、令史、书佐等。
第三,行书记录与回文。
秦汉公文有不同的传送方式。
近距离传送往往派走得快的人,称为“轻足”、“传行”或“行者”;远距离传送则由邮驿担任。
《汉官仪》说:“奉玺书使者乘驰传,其驿骑也,三骑行,昼夜千里为程。
”秦汉邮驿分段管理,公文行程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各段负责传送的人均有完整的收发文记录,称为“邮书刺”和“过书刺”,以便发生问题时查证。
如果不能按时送达或滞留文书,皆以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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