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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业挥发性

家具制造业挥发性

1.2019年最新的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有吗

2019年各地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汇总 2019年2月26日/分类: 常见问题 /作者: 朴华科技 近年来,工业涂装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VOCs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及消费者的关注,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喷涂废气的标准,范围涉及喷漆室、晾干室和烘干室。

今天朴华科技给大家整理了各地工业涂装的排放标准。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1、北京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北京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7年8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2、上海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3、广东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 备注:苯系物指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合计。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中二甲苯的排放速率不得超过GB16297规定的二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15m,30m,60m高排气筒,分别不得超过1.0kg/h,6.9kg/h,27kg/h,其余高度排气筒的二甲苯排放速率限值,以内插法计算,内插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D。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重庆汽车整车制造表面喷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2016年6月30日之前排气筒排放限值 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之后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 5、天津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I时段排放限值,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 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汽车制造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总量限值 6、江苏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排气筒排放限值 江苏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7、山东汽车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汽车涂装生产线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2.化工厂 voc排放量 一般有多少

国家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010 年5月,中国发布的《环境保护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 33号),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开展 VOCs 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地方标准

原有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仅对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酚类和甲醛的排放浓度进行限制,后又颁布的《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增加了对苯并芘、油烟VOCs、油气VOCs、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VOCs 排放的限值。针对恶臭污染物出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对硫醇、硫醚、胺类等散发恶臭气味的污染物(大部分是挥发性有机物)作出了规定。 地方控制标准方面,北京市、上海、广东省等走在前列,正在制定严格的VOCs 排放控制标准。标准中需要控制的特定项目有所扩展,但是与国外相比,仍然控制得比较粗放。

①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447-200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07)。

②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31/374-2006)

③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 /817-2010)等。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包括哪些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是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C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括焼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

有毒空气污染物主要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产生的,以气态或气溶胶形式存在的,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严重危害(具体表现为“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的化学性污染物质,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 长期以来,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主要为二氧化硫和工业烟粉尘,对PM2。

5和臭氧影响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有毒废气控制薄弱;特别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尚未纳入环境统计管理体系,污染物底数不清;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要求,缺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等。 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特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其作为重点污染物控制因子,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一起协同控制。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 5倍削减量替代。

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控制措施: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针对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工作,制定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编制重点行业排放清单,摸清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和地区分布特征,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在复合型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开展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性监测,掌握大气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水平、季节变化、区域分布特征。二是完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和政策体系。

尽快制定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加快制定完善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以及监测仪器标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面源污染控制,研究制定涂料、油墨、胶黏剂、建筑板材、家具、干洗等含有机溶剂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建立含有机溶剂产品销售使用准入制度,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 建立有机溶剂使用申报制度。

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典型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探索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治理技术和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加大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13年年底前重点控制区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4年年底前一般控制区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平台试点,实现对重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远程集中监测、管理和控制。

四是大力削减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石化企业应全面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要进行设备改造;严格控制储存、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

将原油加工损失率控制在6%。以内。

炼油与石油化工生产工艺单元排放的有机工艺尾气,应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应采用锅炉、工艺加热炉、焚烧炉、火炬予以焚烧,或采用吸收、吸附、冷凝等非焚烧方式予以处理;废水收集系统液面与环境空气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曝气池、气浮池等应加盖密闭,并收集废气净化处理。 加强回收装置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稳定达标,重点控制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石化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逐步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厂界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设施。五是积极推进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

提升有机化工(含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日用化工、涂料、油墨、胶黏剂、染料、化学溶剂、试剂生产等)、医药化工、塑料制品企业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气压大于2。

8千帕、容积大于100立方米的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不低于90%。

逐步开展排放有毒、恶臭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有机化工企业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

4.我想知道国家现在是否有针对各个行业企业工作场所环境的强制性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啤酒制造业》HJ/T183-2006

《清洁生产标准食用植物油工业(豆油和豆粕)》HJ/T184-2006

《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6

《清洁生产标准甘蔗制糖业》HJ/T186-2006

《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铝业》HJ/T187-2006

《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HJ/T189-2006

《清洁生产标准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HJ/T190-2006

5.家具有有害气体,怎能永久性去除

很难,因为有害气体特别是甲醛,散发期长达3-15年,很难在短时期清除掉。这些有害气体至少由甲醛、苯、TVOC,它们的危害分别如下:

甲醛 是一种无色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刨花板、密度板、胶合板等人造板材、胶粘剂和墙纸是空气中甲醛的主要来源,释放期长达3~15年。可经呼吸道吸收,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具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的特点。长期吸入甲醛可引发鼻咽癌、喉头癌等严重疾病。

苯 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气体。胶水、油漆、涂料和黏合剂是空气中苯的主要来源。苯及苯系物被人体吸入后,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可抑制人体造血功能,使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患率增高;还可导致女性月经异常,胎儿的先天性缺陷等。

T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Votatile Organic Compound的缩写,VOC在室内空气中作为异类污染物,由于它们单独的浓度低,但种类多,一般不予逐个分别表示,以TVOC表示其总量。 TVOC包括苯、甲苯、乙酸丁酯、乙苯、对(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十一烷等。室内建筑和装饰材料是空气中TVOC的主要来源。研究表明,即使室内空气中单个VOC含量都低于其限含量,但多种VOC的混合存在及其相互作用,就使危害强度增大。 TVOC表现出毒性、刺激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甚至引起死亡。

因此,科学的方法就是进行空气检测,以确定污染的实际情况。然后,根据何种有害物质超标以及超标程度的实际情况,才能选择相适应的治理产品和治理方法,对症下药进行治理,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选择检测机构一定要找正规的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并且采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现在市场上有些“检测单位”自称可以用仪器当场检测甲醛,但是,这种检测方式往往是无效的。

这里要提特别醒消费者的是:还有些公司打出“免费检测”,其实,他们目的大多是为了推销治理产品,因此,可信度和公正性都很差。找检测公司一定要注意,千万别找那些既做检测又做治理的公司,因为这种公司为了推销治理产品,往往故意说你超标严重;而治理以后,为了“保证”他们的“治理”效果,又往往会把超标说成合格。他们的公正性很难保证。按照有关规定检测机构不得从事影响检测公正性的工作,也就是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治理工作。

所以,要检测,还是找具有CMA资质的正规检测机构。否则,化了冤枉钱,检测结果还是无效。如果在上海,建议你可以请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环境监测中心做检测。该中心专业从事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检测,具备国家CMA资质。咨询热线021-51029901,能够给你提供相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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