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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质检

1.家具怎么质检

1、检验: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的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对于产品而言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过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当时进行测量、试验并把所得的特性值和规定值进行比较判定出各个或成批产品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2、质量检验: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进行比较。

3、标准化: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行使的规则活动。 4、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测或特性文件。

5、公差:允许尺寸的变动量(没有负值)(最大尺寸减去最小尺寸)=ES-EI/(es-ei)用“T”表示。 6、配合:基本尺寸相同的相互接合的孔和轴公差带之间的关系。

7、尺寸链:零件各个要素间相互位置的尺寸要素,按一定的顺序排列并构成封闭形式,其中一个尺寸的大小和精度由其余所有尺寸的大小和精度所决定,这样的尺寸系统称为尺寸链。 8、公差带:在公差带图中,有代表上、下偏差的两条线所限的区域。

家具外观质量:包括产品外形尺寸检验,各类产品主要尺寸(功能尺寸)检验。木工加工质量和加工精度的检验,用料质量及配件质量的检验。

涂饰质量外观的检验以及产品标志的检验。 表面涂饰质量的检测 一、木质家具表面漆膜外观质量及理化性能的检测 1、色泽涂层的检验 2、透明涂层的检验 3、抛光面的检验 4.、不涂饰部位的检验 二、木质家具表面漆膜的理化性能指标及其检测 1、耐液性测定 2、耐湿热性测定 3、耐干热性测定 4、附着力的测定 5、厚度的测定 6、耐冷热温差性测定 7、耐磨性测定 8、抗冲击性测定 三、金属家具表面涂镀层外观质量及理化性能的检测 1、金属家具表面涂镀层的外观质量要求及其检测 以目测与标准样板进行比较 第一,金属件外观要求 管材和壳压件不允许有裂缝 管材无叠缝、焊接无错位和结疤 冲压件无脱层 圆管和异型管弯曲处 第二,漆膜涂层外观要求 不得有露底、凹凸、明显流挂、疙瘩、皱皮、飞漆、色差、图案缺损、漏喷、剥落、黏漆 第三、电镀层外观要求 外露部位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明显毛刺,长斑,划痕,剥落,返绣和黏漆 2、金属家具表面烘漆喷塑涂层心理化性能指标及其检测 金属家具表面烘漆喷塑涂层心理化性能指标包括硬度,冲击强度,耐腐蚀,附着力,光泽度 3、金属家具表面电镀层心理化性能指标及其检测 金属家具表面电镀层心理化性能指标结合力,粗糙度,抗盐雾,拷层厚度,氧化膜厚度 污染的来源: 木质人造板材中固有的胶黏漆 家具制作过程使用的胶黏漆 家具油漆过程中使用涂料等等(溶剂性涂料)如PU,PE,NC,光敏固化UV漆等 有害物质的种类 有毒挥发性气体,重金属,放射性核素 ISO9000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2、为提高组织的运作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3、有利于增进国际贸易,消除技术壁垒 4、有利于组织的持续改进和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期望 软体家具力学性能检测: 1、座面高度和压缩量的测定 2、松动量和剩余松动量的测定 3、座面预压 4、耐久性试验 家具质量检验的内在六个方面: 1、原辅材料、外购件的检验 2、生产设备(包括新购、自制和修理后设备)的检验 3、工具(包括刀具量具、夹具、模具等)的检验 4、生产环境(包括温湿度、照明、震动、噪声、污染、整文、清洁等)的检查 5、工艺过程的监督检查 6、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胶合:1、界面破坏:胶粘剂层全部与粘体表面分开(胶粘界面完整脱离) 2、内聚力破坏:破坏发生在胶粘剂或被粘体本身,而不在胶粘界面间 3、混合破坏:被粘物和胶粘剂层本身都有部分破坏或这两者中只有其一 这些破坏说明粘接强度不仅与被粘剂与被粘剂物之间作用力有关,也与聚合物粘料分子间作用力有关。

家具力学性能检测:包括各类产品的强度检验、耐久性检验、稳定性检验、软硬质覆面剥离强度的检验等。 家具力学性能测试原理 模拟家具在人们正常使用和习惯性的误用情况下可能经受到的载荷作为力学性能试验的基本依据,从而确定出各类家具应具有的强度指标。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水平的分级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对试件的要求 1应为完整组装出厂成品,并符合产品设计图样要求。2拆装式家具应按图样要求完整组装。

3组合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则应按最不利于强度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的方式组装。4 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

5 胶接方法制成的试件胶接方法制成的试件,从制成后到试验前应至少在一般室内环境中连续存放7 天,使胶合构件中的胶液充分固化。 表面粗糙度: 家具表面粗糙度对家具质量影响: 影响木材的胶合质量和装饰质量以及胶黏剂和涂料的耗用量。

影响加工工艺的安排、加工余量的确定、原材料的消耗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因此,国家在制定有关木制品和家具等产品技术标准中,木材加工表面粗糙度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评定参数:1、轮廓最大高度 2、轮廓微观不平度10点高度 3、轮廓算术平均偏差 4、轮廓微观不平度平均间距 5、单位长度内单个微观。

2.实木家具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苯和甲苯的含量都严格控制在国家强制标准类。

1.实木的环保等级标准是通用的,其中E0、E1、E2板被允许用来作为家具基材,E2级甲醛含量10—30毫克/100克这是符合国内环保标准,E1级甲醛含量小于等于1.5毫克/100克符合欧洲环保标准,E0级甲醛含量小于等于0.5毫克/100克是属于最环保的世界顶级标准。

2.目前家具行业管理混乱,标准不一,所以尽管消费者购置家具时选择的是环保产品,实际上买到的也未必是真正环保的东西,”国内家具行业内一位资深专家表示,“目前有的家具标准是行业标准,有的是地方质监部门规定的标准等等。

3.家具污染纠纷的关键是改变检测方法、修订检测标准,尽量向国际标准看齐在检测方法上,可采用环境实验舱法对家具有害物质的释放进行浓度测试。

4.目前国内家具行业应尽快修订现行《木制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不仅要按标准对成品家具进行污染检测,而且要对油漆、胶粘剂等木制家具相关材料进行污染监测。

5.国家允许生产企业在集成材里填加芳香剂,使得集成材充满了松木的芳香,也就闻不到甲醛的味道,家具在使用半年时间以后,甲醛也就挥发了,待集成材家具的甲醛含量国家控制在10—30毫克/100克,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3.实木家具质量检验标准

家具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1)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根据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的规定,家具“单件产品检验结果若不存在A类不合格项目,其他不合格项目: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1项和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4项时,则评定该型号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 并且还规定“成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应按上述规定条评定。当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时,评定该型号成套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按照标准木制家具只有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之分,根本没有规定等级品的要求。所谓木制家具质量等级标“一等品、正品、优等品、特等品”都是没有依据的。

(2)软件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根据QB/T1952.1-94《软体家具-沙发质量检验及分等综合评定》标准规定,沙发和弹簧软床垫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即A级产品),一等品(即B级产品),合格品(即C级产品)。该标准还规定:优等品是指检验内容中的基本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B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A级。一等品是指检验内容中基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C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B级,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2项C类不合格。合格品是指检验内容中的基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均应达到C级以上;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1项B类不合格和1项C类不合格,或3项C类不合格。“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须由国家级检验中心,行业专职检验机构或受国家、行业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合格品由企业检验判定“。这是标

准规定的。

所以没有检验证明的产品,而标有“优等品、一等品”或标“A极品”均属假冒质量等级的产品。因此,消费者应选购有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的家具。.

4.家具质检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1. 岗位职责 。

2. 负责实木、板式等家具的全套质检,如:材质、工艺、加工、组装。

3. 负责策划质检部的工作流程和控制方法。

4. 负责制订检验标准,负责公司各阶段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的同时记录整理检验数据。

5. 良好的家具形体审美、感知能力。

6. 任职资格。

7. 相关行业大专以上学历;

有二年以上家具工厂检验工作经验者。

8. 有木材、油漆、海绵、皮革、布料中至少三种以上的检验经验,懂得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并能建立相应的检验规范。

9. 熟悉质量检验流程,具有分析质量事故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10. 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原则、纪律性。

11.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家具质检员须知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

1.2 职业定义 运用客观物质技术和主观判断能力,依据验收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设计要求,从事建筑物内部和封闭环境内部装饰装修质量检验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无色盲、色弱。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①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职校、技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报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四级(以下简称四级)职业资格鉴定和模块鉴定。 ② 持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质量员、施工员、监理员)初级证书(或上岗证)一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本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鉴定;持有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持证二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和高一等级相关职业的模块鉴定。

报考二级职业资格鉴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高中或中职学历及以上证书,对于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则必须达到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 无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初级证书(上岗证)(相关专业规定同上),但在本职业工作经历累计五年及以上者,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可直接申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须提供用工单位劳资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四级职业资格评定成绩为“良好”及以上者,且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申报参加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三级(以下简称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④ 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建筑、装潢类毕业证书者,可直接申报本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鉴定和三级的模块鉴定,并免考其理论知识部分;在本职业工作二年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本职业的三级职业资格鉴定,并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的三年内,免考其理论知识部分。 ⑤ 持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则必须参加本职业的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鉴定合格后无需年限规定,可直接申报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二级职业资格鉴定。 1.7.3 鉴定方式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人员三级与二级职业资格鉴定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分模块进行鉴定,最后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鉴定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7.4 鉴定场所设备 闭卷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相应考核用检验设备(工具),符合考核要求的室内装饰装修现场进行。

检验设备(工具)由考评小组根据考试内容指定,见下表。 考核用检验设备(工具)一览表 序 名称 序 名称 1 工程试压泵 14 U型压力计 2 绝缘电阻表 15 漏电保护开关安全检测器 3 垂直检测尺 16 响鼓锤 4 对角检测尺 17 卷线器 5 工程内外直角检测尺 18 反光镜 6 塞尺 19 TVOC气体检测仪 7 塞片 20 甲醛检测仪 8 工程坡度检测器 21 氡检测仪 9 钢直尺 22 苯检测仪 10 卷尺 23 红外成像仪 11 测力计 24 大气采样仪 12 水平尺 13 多功能垂直校正器 二、工作要求 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工作内容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检验前期准备 (一)熟悉质量检验基本知识 (二)熟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与水电、卫浴设备基本知识 (三)识读施工图 (一)熟悉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法律法规 (二)熟悉建筑结构分类与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 (三)熟悉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技术 (四)熟悉室内装饰装修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 (一)监督管理室内装饰装修质量 (二)能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组织计划提出质量检验和控制的关键环节 (三)编制室内装饰装修质量返工方案及质量返工估算 (四)防治室内装饰装修环境污染 二.检验、控制 (一)识别与使用室内装饰装修检验设备 (二)检验室内装饰装修质量 (一)检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安装部分质量 (二)判定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验结果 (三)分析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原因 (一)防治室内装饰装修质量问题 (二)鉴定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三)评估室内装饰装修项目质量 三.培训、指导 (一)熟悉检验流程 (二)指导检验操作 (一)了解国内外装饰装修的新信息 (二)指导检验操作 (三)编制作业指导书 2.2 各等级工作要求 2.2.1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四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 比重 (一)质量检验基础 1.掌握质量检验的基础知识 2.掌握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室内装饰装修法律、法规 3.掌握质量检验职业道德要求 1.质量检验的基础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质量检验职业道德 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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