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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具三包规定

1.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有哪些主要文件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文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消费引发争议问题的主要法定依据。

当前国家的“三包”规定文件,包括国家部委发布的“三包”规定和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布“三包”规定,主要文件有:(一)国家部委的发布文件:1。《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财政部国经贸〔1995〕458号,1995年8月25 日发布)2。

《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机械工业部,机械汽〔1997〕205号,1997年3月21日印发)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2010年3月13日印发)4。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5。《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6。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 月1日起实行)7。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月 1日起施行)(二)各地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台的一些“三包”规定,如《浙江省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等具体的 “三包”规定。

2.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3. 家具行业的三包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求指点

家具三包规定介绍:

第一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第五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修、换、退”的明确答复,在答复后的二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家具三包规定责任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属合格品范围内有下列情况者,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定型家具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 %/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销售者也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的,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定制家具要求退货的按约定办理。

第九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责任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定制家具“三包”有那些具体规定

售出的家具合格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郑重声明:“三包”服务。“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并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

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如有企业承诺严于本规定的按承诺办理。

(1)修理:售出的家具产品,包修期一年(其中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及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包修期内免费维修,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

(2)更换:购货后365天内,同一产品发生可修复的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的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

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退货:购货后180天(木料自身存在虫源,发生原发性活性生虫的1年)内,同一产品发生危及人体安全健康及断榫、断料、开焊、塌陷、断簧、弹簧刺出、锈蚀、生虫、饰面鼓起分层,皮、布

开裂、变色,漆层、镀层脱落,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等严重问题;或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换货后仍无法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的;或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或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或合同约定有承

诺退货、退款的予以退货。退货时,应按原购价一次清退货款。如果消费者不愿更换、退货,要求继续修理的,生产者、经营者应满足消费者修理要求。

5. 实木家具有三包规定么

有三包规定。

2019年10月20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提出,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

按照《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的规定,服务方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为其进行相关培训。服务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等服务,并根据顾客的需要或双方的协议对顾客进行技术培训,以便顾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结构特点,并能正常使用、操作与维护。

扩展资料:

三包期内,家具产品如果需要维修或是退换货,都有哪些新规定?记者了解到,家具产品的销售方应当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时,在三包期内的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

退货时,销售方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换货时,销售方应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经双方协商的其他规格型号、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三包期限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家具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6. 办公家具中的一年质量“三包”标准指的是什么

1、所售商品“三包”期限内由该品牌提供免费上门“三包”服务。

2、免收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双方约定除外。

(2)“三包”期限:

1、家具“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2、“三包”时间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3)“三包”范围:

1、包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B类缺陷的均属包修范围。

2、包换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A类缺陷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包换商品包修期延长半年。

3、包退范围: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或十五天之内不能调换的,被认定不合格的,买家要求退货的商品包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赁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5、超过“三包”期限的;

6、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7. 国家有规定家具的保修期吗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三包”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家具产品的“三包”规定如下: 1. 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2. 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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