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家具三包法执行标准

家具三包法执行标准

1.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2. 办公家具中的一年质量“三包”标准指的是什么

1、所售商品“三包”期限内由该品牌提供免费上门“三包”服务。

2、免收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双方约定除外。(2)“三包”期限:1、家具“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2、“三包”时间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3)“三包”范围:1、包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B类缺陷的均属包修范围。

2、包换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A类缺陷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包换商品包修期延长半年。3、包退范围: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或十五天之内不能调换的,被认定不合格的,买家要求退货的商品包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2、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4、“三包”赁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5、超过“三包”期限的;6、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3. 国家关于“三包”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 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 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 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 件。

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

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 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

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

销售者。

4. 办公家具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产品技术规范执行标准,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规定。

技术质量标准: 1、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3、GB/T 3326-1997 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4、GB/T 3327-1997 家具柜类主要尺寸。

5、GB/T 3328-1997 家具床类主要尺寸。 6、GB/T 4893.1-1985 家具表面漆膜耐液测定法。

7、GB/T 4893.2-1985 家具表面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8、GB/T 4893.3-1985 家具表面漆膜耐干热测定法。

9、GB/T 4893.4-1985 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10、GB/T 4893.5-1985 家具表面漆膜厚度测定法。

11、GB/T 4893.6-1985 家具表面漆膜光泽测定法。 12、GB/T 4893.7-1985 家具表面漆膜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13、GB/T 4893.8-1985 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14、GB/T 4893.8-1985 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

扩展资料: 办公家具的选取 1、与室内设计和装饰风格协调 家具的造型、色彩、功能、五金等搭配构成连贯符合和与整体装修风格一致。 2、将企业品味和潮流时尚结合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产业特点,和现代潮流相结合,创造有自己独有特色的办公家具环境、理念和模式。

3、挑结比较结实的家具。 对于不结实的办公家具会受重力而导致变形,现在的办公室都需要有电脑、打印机加、扫描仪等等,这些办公用品可都不轻呢。

4、办公家具性价比 不要过于注重低价格。价格与价值、成本通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价格过低的家具通常成本低、质量差,一般其外观和设计都较差,也谈不上什么文化价值。有经验的采购都知道,买价格过低的产品,通常会有很多预见不到的隐患,导致购买后存在很多问题,令人后悔不已。

5、工艺 木皮贴面的家具主要看木皮的纹路、色泽和边角处。纹路如果不够深和细腻,说明所用木皮厚度不够。

色泽如果不自然,有深有浅,说明油漆工艺不过关。边角处如果有起皮、翘角的,说明加工工艺不过关,这些家具都是不能购买的。

6、灯光 现代简约风格中的室内家具、灯具和摆件的选型要服从整体空间的设计主题。家具应该结合人体姿态和骨骼结构来选择。

灯光则分为照明灯光、背景灯光和艺术灯光,不同居室灯光效果应为这三种类型的有机组合;对于摆件的选择和在位置设置上,应尽量突出个性和美感。 7、板式家具因为都是采用人造板制作,因此无论怎么样,都免不了有甲醛或者油漆味,因此通过鼻子就能初步判断家具是否值得购买。

8、危险因素。 一些具有尖角及利边及其它能构成受伤的间隔家具选择需要谨慎。

9、售后服务 这是很重要的,保修期和免费修理,要求家具厂家有经济实力和迅速的反馈服务能力,服务是第二产品。门店可以选择离公司较近的商家。

那么以后的维护、修理都要方便得多。 现在欧式办公沙发都采用了结构加垫子的结构,为了出现一些特别的规划感觉,有些规划会把结构的一部分露出出来,例如露出闪亮的金属,或者皮子,制作一种野性不羁的效果。

办公家具的内涵质量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环,一般的选购者在选购办公家具的时候,仅凭看一看,压一压是难以判断办公家具的好坏的!而且假如是进口办公家具,需加上关税、运费等,办公家具的价格会大幅提升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公家具。

5. 家电三包法怎样规定的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扩展资料: 我国“三包”的发展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不符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6303138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也必须承认:有些补充办法确实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继续受到损害的后果。

如: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等条款,即属此列。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三包。

6.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有哪些主要文件

国家关于“三包”规定的文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消费引发争议问题的主要法定依据。

当前国家的“三包”规定文件,包括国家部委发布的“三包”规定和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布“三包”规定,主要文件有:(一)国家部委的发布文件:1。《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财政部国经贸〔1995〕458号,1995年8月25 日发布)2。

《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机械工业部,机械汽〔1997〕205号,1997年3月21日印发)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2010年3月13日印发)4。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5。《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4号,2001年9月17日发布)6。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 月1日起实行)7。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自2002年9月 1日起施行)(二)各地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台的一些“三包”规定,如《浙江省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等具体的 “三包”规定。

7. 大红鹰沙发三包标准是什么

1: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2: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近发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