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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不合格家具怎么维权

1.买家具被欺诈如何维权

卖家有义务保证你买的家具是实木的,你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卖家具的人,要求全额退款,并给你1倍的赔偿金. 你有录音证明,维权肯定能成功,如果12315消费者协会没有解决问题,可以打12365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关链接 /gfxfgjgfxwj/xfbh/gjj/200709/t20070920_244716.htm。

2.买家具遇到质量问题到什么部门投诉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申请调解。

以山东省为例,依据《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家具三包问题与销售者或者场地出租者发生纠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社会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也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还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更换条件的但因销售者无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扩展资料: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家具产品三包有效期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木制家具发生活性虫蛀的三包有效期为二年。

2、家具产品自交货之日起30日内发生下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3、家具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3.购买的家具甲醛超标了如何维权

家具甲醛超标情况下,应提供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作为依据,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由消协出面要求销售商出示产品检测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消费者在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后如何维权

首先,消费者应当辩识何谓商家“欺诈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价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十二)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消费者有必要知晓我国法律对商家欺诈消费者、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

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

5.买家具要注意相关维权事项

一般人很难考虑到家具的维权事宜,但是现在一套家具动辄几万,不要忘了在买的时候了解清楚自己可以享受哪些应有的服务,以防万一。

工商局指出,由于家具“三包”规定滞后,消费者退换货难以实现,退换货纠纷仍是投诉热点问题。记者走访后发现,三包规定滞后确实是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重要原因,但商家认为部分消费者的过度维权也是造成纠纷的原因之一。

三包规定滞后影响维权工商局数据显示,2009年共受理家具类产品投诉823件,投诉量较2008年减少了10.83%,占全年投诉总量的3.45%。由于家具“三包”滞后,消费者退换货难以实现,退换货纠纷仍是投诉热点问题。

从消协接手的投诉事件来看,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宣传与实物不符;签合同时隐去重要信息,部分销售人员将产品的执行标准、材质等内容标示不清,导致消费者无法依据合同来维护自身权益;交货时发生安装不当致家具破损等意外情况;家具环保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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