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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老家具介绍 宋代家具和元代家具有什么相同点

宋代(960-1279)时,垂足坐取代了席地而坐的生活方式,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这样,高型家具便成为了家具的主要形式。宋代的家具实物极少保存,只能从一些绘画中可以看到当时家具的情况。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形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卯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仅可降低木材收缩对家具的影响,而且还有很好的装饰作用。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

宋代文化发达,对家具的造型和用途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重视外观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

宋代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这是一套按比例制成大小不同的几,共有3种规格尺寸,7个单件,可以变化组合成25样,76种格局。这7种单件3种规格是:7*1.75尺寸的长桌2张,5.25*1.75尺中型桌2张,3.5*1.75尺小长桌3张,由于宽度相同,长度比是4:3:2,可以根据人数多少任意组合。燕几在世界家具史上也是最早出现的组合家具。

在宋代时,交椅是很高档的家具,高几官员上朝前休息时所用的椅式。宋人王明清《挥麈三录》记载:“绍兴初,梁仲谟汝嘉伊临安,五鼓往待漏院,从官皆在焉。有据胡床而假寐者,旁观笑之。有一人云:近见一交椅样甚佳,颇便于此。仲谟请之,其说云:用木为荷叶,且以一柄插于靠背之后可以仰首……今达獾者皆用,盖始于此。”

南宋家具,因受南方竹文化影响,往往构件断面尺寸极其细小,整体比例优美、文雅、秀丽。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徐郭立言:往时士大夫家中坐椅子、杌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梳洗床、火炉床家家有之,今犹有高镜台,盖施床则与人面适平也”。故知在南宋的前期,椅子在民间尚不普及,椅子、杌子等是士大夫在家中厅堂中使用之物。妇女在内室还是坐床,并不坐椅子、杌子。

元代是蒙古族创建的帝国,游牧民族的文化、生活习惯与中原文化大不相同,然而蒙古族又是社会的统治者,其主流的审美方式势必会对宋代家具所造成了冲击和改造。由于元代不足百年,对民间家具所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元代家具的主要特点:形体厚重,罗锅枨被广泛运用,展腿式桌与霸王枨的出现,多用云头、转珠、倭角等线型作装饰,家具有较大的尺度,家具上有繁复的雕刻。

宋代以前以低矮型为主,从宋代起开始流行什么型家具

中国古代家具以宋代作为分界,宋代以前家具以低矮型为主,从宋代起,开始流行高坐型家具,这是受西方家具影响所致~宋代是中国历史上高型家具全面取代矮型家具的时期,并开创了素雅高洁的文人家具风格,成为明式家具的滥觞~

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解析明清家具

1. 明清家具的“三优”概念

ⅰ.形——优美的形态。线条流畅、整体比例均衡,具有独特之神韵,其代表家具的“灵魂”。形是艺术造诣的基本,某些细节稍有丝毫之差,都会影响作品的气度与神韵。

ⅱ.艺——优秀的工艺。艺是仿古家具最为关键,难度最高的一环,除工艺精湛,榫卯结构、接驳依足法外,其细部的雕刻深浅和艺术手法,均合乎传统风格。

ⅲ.材——优 质的材料。仿古家具必须选用明清时期所用的几大名木,并根据当时的地方色彩、家具造型、款式、类别选合乎其惯用的材种;否则只会影响其神韵以及日后的收藏价值。此外,木纹之美感表现,则取决于开料用的妙法。(名贵木材中,柴檀、黄花梨、酸枝、鸡翅柞晶为极品,铁力、榉木、榆木、楠木等为优选。)2. 明代家具明代家具是我国家具史上最辉煌的时期,现在国际社会上承认并追求的中国古典家具主要是指这一时期的作品。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在谈到明代家具时,往往与清代家具并称为“明清家具”,这是不妥切的。因为这两个时期的家具,工艺、造型、装饰等艺术风格及历史价值都是两个概念。人们之所以会将明与清家具合称,是因为这两个时期的家具,都属于中国古典家具的典范,同属于硬木类家具,但是我们把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时,就不能这样笼而统之了。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宋代家具重比例、结构严谨、线条优美的风格,直接孕育了明代家具。那么明代家具的主要特征何在呢?

第一.制作工具先进。前面我们说到宋代发明了柜架锯,出现了刨子,但在当时并不十分普及,到了明代冶金工业高度发展,给框架锯与刨子等工具的制作提供了必要的材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先进的工个,使家具的制作更加精密化了。所以在今天,当我们在拆修明代家具时,就可以发现其榫卯制作非常严密,一丝不苟,榫与卯的配合一般不使用动物胶,而且其光洁度非常高。这样的家具结构,如果没有相当的先进工具是办不到的。第二.由 于制作工具的改进,制作家具的原材料发生了变化。宋代家具以软木与白木制作为主,这些家具都要以髹漆作最后的装饰。而到了明代,工具先进了,工匠们完全可以用硬质材料来进行加工,于是紫檀、黄花梨、铁力木、鸡翅木、柞木等这些高档木材,就成了家具制作的最佳选择。这些木材有的来自海外,有的生于我国南方, 十分稀少、珍贵,用它们来制作家具,当然更加珍贵,远比宋代的漆面家具更加重要值钱。第三.由于制作家具的木材起了变化,那些硬木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幽雅,纹理清晰而华丽。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些木质的天然之美,家具装饰以下不髹漆为主,所谓“清水货”,上面仅仅打层蜡而已。这些不髹漆的本色家具,非常高度地体现了古人崇尚自然,师法自然,追求古朴端庄的艺术宗旨,着意体现天然材质的情趣。在南京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明万历年间制作的黄花梨书案,书案主人刻下一首诗铭款:“材美而坚,工朴而娇,假而为凭,逸我百年。”诗铭款正是体现了这种追求与情趣。所以在当时,人们很反对那种“施金漆”、“雕龙凤花草”的手法,认为这些“俱落俗套,“大非雅器”。这些明代家具经过数百年的使用与流传,大都在表面呈现出一种自然光泽,俗称“包浆”。这种天然的肌理质感,在今天看来更加意蕴丰富,耐人寻味。

第四.明代家具追求自然,不事雕琢,装饰洗炼,给人一种幽雅、清新、纯朴和大器的韵味。这种追求,就形成 了明代家具以线条为主要的装饰手法。其实这种以线条为主要的装饰手法。其实这种以线条为主的装饰,早在宋代就产生了,有人曾说宋徽宗的瘦金体孕育了宋代家具结构优丽的风格,到了明代,人们将这种造型艺术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今天我们在欣赏那一件件明代家具时,那流畅的线脚,简练而又富有弹性的造型,明快的 风格,令人叹服。

第五.形 体结构严谨,是明代家具的又一特点。明代家具在形体结构上,不仅继承了宋代家具的风格,而且又有新的发展,更为合理。例如我们今天能见到的一种明代黄花梨高束腰条桌,上部采用高束腰形式,下部省略托泥等部件,四腿足端采用了挖缺的内翻马蹄,故显得婷婷玉立。减少了装饰,产生了一种上重下轻之感,使桌子的视 觉重心下降,从而产生了稳定感。所以现存的部分明代家具,尽管有的足部已烂掉了好多,但上体结构丝毫不直样,这就是明代家具结构严谨的生动表现。第六.明代出现了以建筑空间功能划分厅堂、书斋与卧室。家具陈设以对称为主调,从而奠定了中国古典家具的 陈设模式。在今天,我们能从众多的古代园林与古宅中看到这样幽雅的布置格调,给人造就了一种全局美与整体美,充分展示中国古典家具的魅力所在。由于陈设的艺术化与使用的多元公,又促使明代家具的门类达到非常完美的境界。例如罗汉床、拨步床、架子床、无围榻等。有些家具又呈多元化,例如罗汉床,这是一种左右 和后面有围栏但不带床架的卧坐具,它的形体有大有小,通常将较大的称为床,而小的则称为榻。所谓“弥勒榻”,便是一种专门用于坐的小床。这种榻通常都是单独陈设于建筑正殿明间,常常与屏风、香几、宫扇等组合,是一种非常讲究的客厅家具,用于接待客人,与我们今天的沙发差不多。

3. 清代家具在叙述清代家具时,我们必须要先搞清楚三个概念:(一)明代家具;(二)明式家具;(三)仿明家具。明代家具,时指产生于明代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明式家具,是指明代家具式样的家具,它可以是明代生产的,也可以是清代生产的。仿明家具,则指现代仿造明代的家具。

为 什么要搞清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我国古代家具是个完整的连续过程,我们所说的宋代家具、明代家具或清代家具,一般是指这一时期的家具,或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工艺的发展不可能像必朝换代那样容易断代,它有个延续性。例如明代式样的家具它自明中期以后,一直延续到清代的顺治、康熙两朝。从明末至清初这段时 间,是我国古代家具登峰造极的时代,而今存下来的绝大多数的明代家具,实际就出产于那个时期。如果我们将它冠以“明代家具”显然是不确切的,正确的叫法应是“明式家具”延 续了很长时间,笔者的家乡在苏北平原,那里农村里所用的老式家具,大多是明代款式,例如放在厨房里吃饭的条桌,其造型格调都是明式的,其高度也同案差不多。还有高脚的对门橱、圈椅、长凳、茶几,也都是用榉木制成的明式家具。近几年,中国老家具吃香,上海许多做此项生意的,都跑互苏北那里去进货。据说不少 真正的明式黄化梨家具就是从那里觅来的。明式家具的简明、古朴、清雅与秀逸的书卷气,是那个时期的产物,它是中国文人参与,传统文化巧妙糅合进去的结果. 它的优美的线型、沉静的色泽,圆浑的体质,柔和的手感,舒适的实用价值,都是中国儒家文化精神的体现。所以,当我们今天回顾中国家具史的时候,我们不得不由衷的赞叹。我们知道,任何历史文物与收藏品,都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明式家具就是这样一种浸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品。清 代家具,现在按史学界与收藏界的共识,多指清代雍正、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作为一种艺术,清代家具以其绚丽、豪华、繁缛的富贵气,取代了明式家具的简明、清雅、古朴、文秀的书卷气,从而形成了它自己的面孔与特色。所以我们今天只看一眼,就能判断这是明式的,那是清式的,因为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家具的风格是大 相径庭的。但这两个时期的家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采用了优质的硬木为材料。

明清黄花梨家具各有千秋,它们有哪些不同的特点?

明代黄花梨家具的主要特点

明代家具吸收宋元时期的制作工艺及艺术成就,独成一体,成为我国家具发展史上的一座高峰,简称“明式家具”。明式家具影响力巨大,不仅影响到清代家具,直至今天仍有不少仿品出现。明代黄花梨家具有如下特点。

(一)精于选材

明代以前,制作家具多选用软木、白木;明代则多选用硬木,黄花梨是其中之一。选用硬木,与加工工具先进有关,也与明代对外广泛交流,可源源不断地从泰国、缅甸等国大批运回各种硬木材料有关。简而言之,黄花梨木有色泽美、纹理美、气味美、色浆亮等天然优点。因此,黄花梨等高档硬木成为制作家具的最佳选择。

明末黄花梨高靠背南官帽椅

(二)崇尚木质的天然气质

家具木材的变化,使人们的审美情趣从髹漆的人工之美,转化为追求木质的天然之美。黄花梨家具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幽雅,纹理清晰而华丽。为了更好地体现木质的这些天然之美,在装饰时以不髹漆为主要工艺,即所谓“清水货”,只在其上打磨上蜡。

明晚期黄花梨大方角柜

这种追求天然的木质纹理之美的理念,体现了古人崇尚自然、师法自然的艺术宗旨,营造出黄花梨家具古朴端庄的情趣。

(三)形体结构严谨

明代家具在形体结构上,较宋代又有新的发展,更为合理。束腰、托泥、马蹄、牙板、矮老、罗锅枨、霸王枨、三弯腿等工艺,不仅使家具的结构严谨,更使视觉重心下降,从而产生稳重感,结实牢固,更加实用。

明黄花梨三弯腿长方桌

(四)造型装饰洗练

明代家具不事雕琢,追求以线条与块面相结合的造型手法,给人一种幽雅、清新、纯朴而大气的感觉。线条装饰手法早在宋代就已出现,到明代则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因而形成了明式家具明快、简洁而洗练的艺术风格。一言概之:简约而不简单。

明十六、十七世纪黄花梨三足圆香几

(五)榫卯精密

明代的冶金工业高度发展,为框架锯与刨凿等工具的制作提供了优质材料。家具制作工具的改善,令家具制作更加精密化,榫卯精密,一丝不苟,榫与卯的配合通常不使用动物胶汁。

明福山寿海天地同春月洞式门罩黄花梨架子床

(六)家具款式系统化

明代开始以建筑空间功能划分家具,形成厅堂、书斋与卧室三大系统。在家具的陈设上,产生了以对称为基调的格式,从而奠定了明代黄花梨家具款式的基础。

清代黄花梨家具的风格特点

清代似乎更追求紫檀木质,以皇家为首。但是,黄花梨依然在清宫廷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宝座、香几、橱柜、插屏、高桌、炉盖、板凳等无所不选用黄花梨。清代黄花梨家具一部分沿袭了明式家具简明、朴素的风格,另一部分也受时代风气、艺术形式的影响,凸显出一定的特色。具体如下。

(一)追求富贵气

部分黄花梨家具颠覆传统风格,在糅合西方的造型、雕刻与装饰艺术手法的基础上,向华丽、富贵、繁缛的方向大踏步地前进。

清康熙御制黄花梨鸾凤牡丹纹大顶箱柜成对

(二)用材厚重

一些黄花梨家具崇尚豪华富贵之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采用了大量的雕刻工艺,从最初浮雕一直发展到后来的高浮雕甚至圆雕。为完成繁缛的雕刻,家具的用材被加大放宽。

清黄花梨玫瑰椅

(三)装饰手法艳丽

为了达到最佳的豪华富贵效果,家具制作中使用了镶嵌工艺。镶嵌材质千姿百态,如纹石、螺钿、象牙、金银、玉石等,所表现的内容大多为吉祥瑞庆的图案与文字。除镶嵌外,还常采用填色、描绘与堆漆等装饰手法。

黃花梨六角南官帽椅

(四)实用性下降

家具不同于绘画等艺术品,强调实用性。但清代黄花梨家具过于追求宝贵气,致使实用性下降。如清代的透雕各种吉祥图案的花牙条,繁杂而不实用。

明清家具特点的比较

我国家具经过不断地变化、演进和发展,到了明代,进入了完备、成熟期,形成了独特的风格,被世人誉为“明式家具”。由于明代的细木家具用材都是坚固耐久的硬木,所以遗留至今的精品为数不少,从而可以让我们直观全面地了解明式家具的发展进程。明式家具的品种式样丰富多彩,按其功能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和其他类。家具的风格特点又可用王世襄先生品评明式家具的“十二品”概之。十二品为“简练、厚拙、圆浑、秾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

清代家具有不同于明式家具的独到之处。其总体尺寸要比明式家具宽大,形成稳定、浑厚的气势。而样式也十分丰富:有床座榻,屏灯笼,箱橱柜,椅凳墩,桌几案等。例如新兴的太师椅就有多种式样,至于靠背、扶手、束腰、牙条等新形式,更是层出不穷。装饰上求多、求满,常运用描金、彩绘等手法,显出光华富丽、金碧辉煌的效果。而在家具的作工方面,又有京坐、广作、苏作之分,使清代家具完全系统化、风格化。

清代家具的风格特点,在以上家具品种、造型、装饰等项里,大致都已讲到,现在只概括地作一小结。

清代家具,经历了近三百年的历史,从继承、演变、发展,以至形成为自己的独立风格,这当然有它特殊的背景与经历,乃至独立存在的特色。

清代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不论是工艺水平、还是工匠的技艺,都还是明代的继续。所以,这时期的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而且,清初紫檀木尚不短缺,大部分家具还是用紫檀木制造。中期以后,紫檀渐少,多以红木代替了。清初期,由于为时不长,特点不明显,没有留下更多的传世之作,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是清代社会政治的稳定期,社会经济的发达期,是历史上公认的"清盛世"时期。这个阶段的家具生产,也随着社会发展、人民需要和科技的进步,而呈兴旺、发达的局面。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或叫它风格。这风格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1.造型上浑厚、庄重

这时期的家具一改前代的挺秀,而为浑厚和庄重。突出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大师椅的造型,最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仅看粗壮的腿子,便可知其特色了。

2.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清中期家具特点突出,成为"清式家具"的代表作。清式家具的装饰,求多、求满、求富贵、求华丽。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甚而在一件家具上,也用多种手段和多种材料。雕、嵌、描金兼取,螺甸、木石并用。此时家具,常见通体装饰,没有空白,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但是,不得不说,过份追求装饰,往往使人感到透不过气来,有时忽视使用功能,不免有争奇斗富之嫌。

第三阶段是道光以后至清末。道光时,中国经历了鸦片战争的历史劫难,此后社会经济日渐衰微。至同治、光绪时,社会经济每况愈下。同时,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文化、以及教会的输入,使得中国原本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发生了变化,外来文化也随之渗入中国领土。这时期的家具风格,也不例外的受到影响,有所变化。我们看,现在颐和园里的部分家具,接受了外来影响最为明显。这种情形,作为经济口岸的广东最突出,广作家具明显地接受了法国建筑和法国家具上的洛可可影响。追求女性的曲线美,过多装饰,甚至堆砌。木材也不求高贵,作工也比较粗糙。本章也收进几件,以作对比和欣赏。

总之,我们所谓清式家具,乃是指康熙未至雍正、乾隆、以至嘉庆初的清代中期,是指这一段清盛世时期的家具。

这段盛世家具风格的形成,的确与清代统治者所创造的世风有关。表现了从游牧民族,到一统天下的雄伟气魄,代表了追求华丽和富贵的世俗作风。由于过份追求豪华,而带来一些弊端,也是存在的。但是,清式家具,利用多种材料,调动一切工艺手段来为家具服务,这是历来所不及的。所以我们说,清式家具有许多经验可谈,也有许多优点可取。其风格独特,便是最为有力的证明。

清代家具的年代判定,有两个既定的系统可以作为理论基础与基本准则。 一、对明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方法,将明式家具依其风格式样、用料和结构特征大致地判定在明初至明中期、明中期至明晚期、明晚期至清前期三个历史时期内。 二、对清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篇;竹木牙角器》一册中,提出将清代家具分为清初、乾隆、嘉道、晚清四个时期。凡木质和做工接近明代的,列为清初;凡制作新颖,质美工精的都称乾隆制品;凡制作近似乾隆,矩矮虽存,但工料不够精良的,则认为嘉庆、道光制品;同治大婚时所制一批以雕刻肿鼻子龙装饰为特点的桌、案、几、椅、凳、床、柜等,和光绪二十年至三十年市上流行的大批进入颐和园的造型更为拙劣的家具,是晚清制品。 以上两个判定准则中,有一部分(清代的明式家具)出现重叠,但并不冲突。本文以两个准则为基础,将所收录的家具分别划为明清之际(大致在明崇祯至清顺治年间)、清早期(大致在康熙至雍正年间)、清中期(大致在乾隆年间)、清中晚期(大致在嘉庆道光年间)、清晚期(道光以后)五个历史时期,分界是一个有纵深的面,而不是一条线。 依据家具的风格式样来判定年代的早晚,并不能说是一个最理想的方法,它不能像瓷器那样,判定准确到某一年号,而且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更需相当的实践经验。我们知道,家具历史上有晚期制作早期式样的情况,尤其一些经典的明式家具,自明代至清晚、民国时期一直原样不动地制作。此外,历代都存有由旧料改作,旧家具改式样等问题,使得有些家具的式样特征与用料、作工的时代特征相悖,给断代造成了困难。当今有些闻名遐迩的明清家具,其准确制作年代仍困扰着学术界。但是,像自然界其他领域的科学研究一样,任何理论的科学性都是与人的认识水平相对而言的,应该承认它的时间性。明清家具虽然距今时间不久远,看似简单的年代判定,却具有特殊的难点,直至今日仍是一个未能很好解决的课题,而且没有找到更好的方法,因此,前面所述的两个判定清代家具年代的划分标准,是实事求是和可行的。不少人不仅喜欢把家具的年代定得偏早,而且在并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某些旧家具的年代标得精确到某一年号,这种超越认识水平、自欺欺人的做法并不可取,更不可信。此外,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以往普遍存在对明式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早,而对清式宫廷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晚的现象,值得引起注意,予以纠正。

摘自《清代家具》 王世襄

明清时期的中国古典家具种类

中国古典家俱不仅是一件艺术品,它的更为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和中国文学、中国书法、中国绘画等一样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民族特点鲜明,风格突出。和西方家具有明显区别,中国家具强调线条,突出抽象色彩,西方家具强调功能性,实用,舒适。中国古典家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是中国文化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你可以从一件家具了解它的历史以及更好的了解中国的文化。

人们的生活方式决定家具的式样。中国魏、晋时代人们习惯席地而坐,因此对家具的要求不高。直到唐朝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革,人们开始坐在椅子上,双足悬起,中国家具才逐渐兴起,到宋代家具才定型,室内陈设(桌椅几案等)开始讲究起来,制作工艺也基本成熟,到明清时期中国古典家具达到鼎盛时期。

红木家具始于明代。现代红木家具继承了明清古典家具的传统,保持了古代的优美造型和艺术风格;另一方面,又吸收了西方家具的特点,采用了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其雍容华贵,典雅精美而备受消费者的宠爱。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有红木情结,红木文化一直影响中国人的生活,认为红木代表高贵,因此使用红木家具也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是成功人士的标志。在古代更是一种社会阶级的象征。中国古典家具品种主要有:椅凳、桌几案、床榻、柜架、门窗、楹联和其它用途各异的小件

桌案类

桌案类包括:1炕桌、炕几、炕案;2香几;3酒桌、半桌;4方桌;5条几、条桌、条案;6书桌、书案、画桌、画案;7其它桌案等。

炕桌、炕几、炕案:在炕上使用的矮形家具。炕桌放在炕或床的中间;炕几、炕案由于较窄通常放在炕或床的两侧端。

香几:因承置香炉而得名,香几多为圆形少方形,腿足弯曲较为夸张。不论在室内还是在室外香几多居中放置,四无旁依,应面面宜人欣赏,体圆而委婉多资者较佳。

酒桌、半桌:这是两种形制较小的长方形桌案。酒桌远承五代、北宋,常用于酒宴。桌面边缘多起阳线一道,名曰“拦水线”。半桌约相当于半张八仙桌的大小,故名。它又叫“接桌”,每当一张八仙桌不够用时,用它来拼接。

方桌:是传世较多的一种家具,分为“八仙”、“六仙”和“四仙”,在条桌、面桌上都可以找到同样的做法。

条几、条桌、条案:条案的形式按照北京匠师的分法是:案面两端平齐的叫“平头案”,两端高起的叫“翘头案”。它们的结构不是用夹头榫,就是用插肩榫,否则便是变体。共分有琴几、炕几、方几、茶几、架几案、棋桌、月牙桌、三屉桌等。

书桌、书案、画桌、画案:这是四种比较宽而大的长方形家具,就是较小型的,也大于半桌。其结构、造型,往往与条桌、条案相同,只是在宽度上要增加不少,北京匠师均有明确的概念。画桌、画案,为了便于站起来绘画,都不应有抽屉,其为桌形结构的称画桌,案形结构的称画案。书桌、书案则都有抽屉,也依其结构的不同,分别称之为桌或案。

其它桌案:

桌和案一般不好区分,尤其是条案和条桌。案在中国古典家具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其前有俎几,其后才有桌。在席地而坐的年代,几是人们坐时的侧靠之具,多为长者、老者而设,到春秋战国时期,几不仅可以倚靠凭伏而且可以承托各种器物。

椅凳类

椅凳类包括:1杌凳;2坐墩;3交杌;4长凳;5椅;6宝座等。

杌凳:杌字的本义是树无枝,杌凳往往被作为无靠背坐具的名称。无束腰杌凳是直足直杌式,有束腰枨凳是直腿内翻马蹄,腿间安直或罗锅枨式,直腿外有略具S形的三弯腿。

明式椅子大致分为圈椅、宝座、交椅、扶手椅和靠背椅五种。

圈椅是明式家具中最具有文化品位的坐具,它暗合中国古典哲学天圆地方。亦称罗圈椅,是指椅子后背搭脑与扶手由一整条圆润流畅的曲线组成。以其上罗圈而得名,据考证中国五代时期就有圈椅,那时的圈椅和明朝风行的圈椅是有区别的,到宋代出现了天圆地方的圈椅,元朝圈椅所见不多,到明朝圈椅渐成风尚。

宝座是黄室中特制大椅,是皇帝专用坐具,大多单独陈设,因其造型结构似床榻而得名床式椅。是在大型椅子的基础上加装饰来显示统治者的威严,北京故宫中收藏颇多,但明代制品目前仅能列出一件。

元代出现了一种带圈靠的交椅,交椅源自南北朝时期的折叠凳,时称胡床,后来经过发展加了靠背和脚踏,到宋、元时期直背交椅和圈背交椅式样基本成形,这一点可丛这两代文献中得到确认。表现为前后两腿交叉,上为弧形圈,正中背板支撑,外出可随身携带。

靠背椅指的是只有靠背,不带两侧扶手的椅子。靠背椅分为灯挂式和一统碑式,灯挂式的靠背搭脑向两侧挑出;一统碑式的椅背和南官帽的靠背相似,搭脑两端不出头。

扶手椅指的是有靠背的又带两侧扶手的除了宝座、交椅、圈椅外统称。扶手椅有两种形制,其一是南官帽椅,北方地区称为玫瑰椅,南方地区称为文椅,形制矮小,后背和扶手与椅座垂直;其二是四出头官帽椅,官帽椅是以其造型类似古代官员的帽子而得名。

坐墩:又名肃墩,由于其上多覆一方丝织物而得名。在明代及前清时期的坐墩上还保留着藤墩和木腔鼓的痕迹。

交杌:俗称马扎,和古代胡床类似,自东汉从西域传至中土,千百年来流传甚广,基本制式是由8根直木构成,长期没有变化。

长凳:明清时期,长凳式样繁多。小条凳是民间日用品,二人凳宜两人并坐,至今江南地区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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