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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具脚 明清家具的区别是什么

一、纹饰上的时代差别

一般来说,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形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如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较多见,并且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饰,与清代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更增加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清式家具以雕绘满眼绚烂华丽见长,其纹饰图案也相应地体现着这种美学风格。在表现手法上,清式家具可谓锦上添花。与明式家具重视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侧重于人为的工巧之美,而不重视材料的自然肌理,因此在清代家具上很少见到那种大片作素,不事雕饰的情况。清代家具的纹饰图案题材是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植物、动物、风景、人物无所不有,十分丰富。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亦非常流行,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大都以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为目的,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显得有些世俗化。

二、造型时代特征明显

明清家具的品种、造型均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如酒桌、圆靠背交椅等家具,在明代尚且流行,入清以后就逐渐被淘汰;而式样庄重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又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式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雍正朝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而在明清两代均流行的坐墩,在造型上也有明显不同。明代坐墩多胖而矮,清代的多瘦而高。桌椅的腿足,也经历了一个由瘦到粗的变化过程。凡是有前者特征的桌椅,一般年代都要早于后者。鉴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来判断。如明代官帽椅的靠背,基本光素无纹。清代官帽椅的靠背,多为雕花板,素板罕见。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脚枨都用直枨,而清中期以后管脚枨常用罗锅枨。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圆角居多,侧脚收分明显,以各种流畅的线条装饰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这类圆角柜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方角柜,下方正平直,侧脚收分渐小,至清中期以后基本无侧脚。

由于明清家具在纹饰方面或沿袭传统,或刻意仿造,极难断代。因此,可选择参照物对比断代。在参照对比时,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比较容易判断年代,结果也较准确。参照物可以是玉器、瓷器、剔红漆器等工艺品上的花纹,尤其是明清建筑物上的装饰纹样,往往与家具装饰花纹在材质、内容和形式上有更多的相通之处。

家具,特别是古典家具中有一个名词“亮脚”,是什么意思?

折叠式屏风、椅子靠背、床围子等,下部有牙条或有钱空雕饰的叫“亮脚”,取脚部明亮透光之意。

明清家具脚 明清家具的区别是什么

明清家具特点的比较

我国家具经过不断地变化、演进和发展,到了明代,进入了完备、成熟期,形成了独特的风格,被世人誉为“明式家具”。由于明代的细木家具用材都是坚固耐久的硬木,所以遗留至今的精品为数不少,从而可以让我们直观全面地了解明式家具的发展进程。明式家具的品种式样丰富多彩,按其功能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和其他类。家具的风格特点又可用王世襄先生品评明式家具的“十二品”概之。十二品为“简练、厚拙、圆浑、秾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

清代家具有不同于明式家具的独到之处。其总体尺寸要比明式家具宽大,形成稳定、浑厚的气势。而样式也十分丰富:有床座榻,屏灯笼,箱橱柜,椅凳墩,桌几案等。例如新兴的太师椅就有多种式样,至于靠背、扶手、束腰、牙条等新形式,更是层出不穷。装饰上求多、求满,常运用描金、彩绘等手法,显出光华富丽、金碧辉煌的效果。而在家具的作工方面,又有京坐、广作、苏作之分,使清代家具完全系统化、风格化。

清代家具的风格特点,在以上家具品种、造型、装饰等项里,大致都已讲到,现在只概括地作一小结。

清代家具,经历了近三百年的历史,从继承、演变、发展,以至形成为自己的独立风格,这当然有它特殊的背景与经历,乃至独立存在的特色。

清代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不论是工艺水平、还是工匠的技艺,都还是明代的继续。所以,这时期的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而且,清初紫檀木尚不短缺,大部分家具还是用紫檀木制造。中期以后,紫檀渐少,多以红木代替了。清初期,由于为时不长,特点不明显,没有留下更多的传世之作,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是清代社会政治的稳定期,社会经济的发达期,是历史上公认的"清盛世"时期。这个阶段的家具生产,也随着社会发展、人民需要和科技的进步,而呈兴旺、发达的局面。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或叫它风格。这风格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1.造型上浑厚、庄重

这时期的家具一改前代的挺秀,而为浑厚和庄重。突出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大师椅的造型,最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仅看粗壮的腿子,便可知其特色了。

2.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清中期家具特点突出,成为"清式家具"的代表作。清式家具的装饰,求多、求满、求富贵、求华丽。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甚而在一件家具上,也用多种手段和多种材料。雕、嵌、描金兼取,螺甸、木石并用。此时家具,常见通体装饰,没有空白,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但是,不得不说,过份追求装饰,往往使人感到透不过气来,有时忽视使用功能,不免有争奇斗富之嫌。

第三阶段是道光以后至清末。道光时,中国经历了鸦片战争的历史劫难,此后社会经济日渐衰微。至同治、光绪时,社会经济每况愈下。同时,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文化、以及教会的输入,使得中国原本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发生了变化,外来文化也随之渗入中国领土。这时期的家具风格,也不例外的受到影响,有所变化。我们看,现在颐和园里的部分家具,接受了外来影响最为明显。这种情形,作为经济口岸的广东最突出,广作家具明显地接受了法国建筑和法国家具上的洛可可影响。追求女性的曲线美,过多装饰,甚至堆砌。木材也不求高贵,作工也比较粗糙。本章也收进几件,以作对比和欣赏。

总之,我们所谓清式家具,乃是指康熙未至雍正、乾隆、以至嘉庆初的清代中期,是指这一段清盛世时期的家具。

这段盛世家具风格的形成,的确与清代统治者所创造的世风有关。表现了从游牧民族,到一统天下的雄伟气魄,代表了追求华丽和富贵的世俗作风。由于过份追求豪华,而带来一些弊端,也是存在的。但是,清式家具,利用多种材料,调动一切工艺手段来为家具服务,这是历来所不及的。所以我们说,清式家具有许多经验可谈,也有许多优点可取。其风格独特,便是最为有力的证明。

清代家具的年代判定,有两个既定的系统可以作为理论基础与基本准则。 一、对明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方法,将明式家具依其风格式样、用料和结构特征大致地判定在明初至明中期、明中期至明晚期、明晚期至清前期三个历史时期内。 二、对清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篇;竹木牙角器》一册中,提出将清代家具分为清初、乾隆、嘉道、晚清四个时期。凡木质和做工接近明代的,列为清初;凡制作新颖,质美工精的都称乾隆制品;凡制作近似乾隆,矩矮虽存,但工料不够精良的,则认为嘉庆、道光制品;同治大婚时所制一批以雕刻肿鼻子龙装饰为特点的桌、案、几、椅、凳、床、柜等,和光绪二十年至三十年市上流行的大批进入颐和园的造型更为拙劣的家具,是晚清制品。 以上两个判定准则中,有一部分(清代的明式家具)出现重叠,但并不冲突。本文以两个准则为基础,将所收录的家具分别划为明清之际(大致在明崇祯至清顺治年间)、清早期(大致在康熙至雍正年间)、清中期(大致在乾隆年间)、清中晚期(大致在嘉庆道光年间)、清晚期(道光以后)五个历史时期,分界是一个有纵深的面,而不是一条线。 依据家具的风格式样来判定年代的早晚,并不能说是一个最理想的方法,它不能像瓷器那样,判定准确到某一年号,而且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更需相当的实践经验。我们知道,家具历史上有晚期制作早期式样的情况,尤其一些经典的明式家具,自明代至清晚、民国时期一直原样不动地制作。此外,历代都存有由旧料改作,旧家具改式样等问题,使得有些家具的式样特征与用料、作工的时代特征相悖,给断代造成了困难。当今有些闻名遐迩的明清家具,其准确制作年代仍困扰着学术界。但是,像自然界其他领域的科学研究一样,任何理论的科学性都是与人的认识水平相对而言的,应该承认它的时间性。明清家具虽然距今时间不久远,看似简单的年代判定,却具有特殊的难点,直至今日仍是一个未能很好解决的课题,而且没有找到更好的方法,因此,前面所述的两个判定清代家具年代的划分标准,是实事求是和可行的。不少人不仅喜欢把家具的年代定得偏早,而且在并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某些旧家具的年代标得精确到某一年号,这种超越认识水平、自欺欺人的做法并不可取,更不可信。此外,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以往普遍存在对明式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早,而对清式宫廷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晚的现象,值得引起注意,予以纠正。

摘自《清代家具》 王世襄

明清时期的中国古典家具种类

中国古典家俱不仅是一件艺术品,它的更为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她和中国文学、中国书法、中国绘画等一样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民族特点鲜明,风格突出。和西方家具有明显区别,中国家具强调线条,突出抽象色彩,西方家具强调功能性,实用,舒适。中国古典家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是中国文化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你可以从一件家具了解它的历史以及更好的了解中国的文化。

人们的生活方式决定家具的式样。中国魏、晋时代人们习惯席地而坐,因此对家具的要求不高。直到唐朝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变革,人们开始坐在椅子上,双足悬起,中国家具才逐渐兴起,到宋代家具才定型,室内陈设(桌椅几案等)开始讲究起来,制作工艺也基本成熟,到明清时期中国古典家具达到鼎盛时期。

红木家具始于明代。现代红木家具继承了明清古典家具的传统,保持了古代的优美造型和艺术风格;另一方面,又吸收了西方家具的特点,采用了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其雍容华贵,典雅精美而备受消费者的宠爱。

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有红木情结,红木文化一直影响中国人的生活,认为红木代表高贵,因此使用红木家具也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是成功人士的标志。在古代更是一种社会阶级的象征。中国古典家具品种主要有:椅凳、桌几案、床榻、柜架、门窗、楹联和其它用途各异的小件

桌案类

桌案类包括:1炕桌、炕几、炕案;2香几;3酒桌、半桌;4方桌;5条几、条桌、条案;6书桌、书案、画桌、画案;7其它桌案等。

炕桌、炕几、炕案:在炕上使用的矮形家具。炕桌放在炕或床的中间;炕几、炕案由于较窄通常放在炕或床的两侧端。

香几:因承置香炉而得名,香几多为圆形少方形,腿足弯曲较为夸张。不论在室内还是在室外香几多居中放置,四无旁依,应面面宜人欣赏,体圆而委婉多资者较佳。

酒桌、半桌:这是两种形制较小的长方形桌案。酒桌远承五代、北宋,常用于酒宴。桌面边缘多起阳线一道,名曰“拦水线”。半桌约相当于半张八仙桌的大小,故名。它又叫“接桌”,每当一张八仙桌不够用时,用它来拼接。

方桌:是传世较多的一种家具,分为“八仙”、“六仙”和“四仙”,在条桌、面桌上都可以找到同样的做法。

条几、条桌、条案:条案的形式按照北京匠师的分法是:案面两端平齐的叫“平头案”,两端高起的叫“翘头案”。它们的结构不是用夹头榫,就是用插肩榫,否则便是变体。共分有琴几、炕几、方几、茶几、架几案、棋桌、月牙桌、三屉桌等。

书桌、书案、画桌、画案:这是四种比较宽而大的长方形家具,就是较小型的,也大于半桌。其结构、造型,往往与条桌、条案相同,只是在宽度上要增加不少,北京匠师均有明确的概念。画桌、画案,为了便于站起来绘画,都不应有抽屉,其为桌形结构的称画桌,案形结构的称画案。书桌、书案则都有抽屉,也依其结构的不同,分别称之为桌或案。

其它桌案:

桌和案一般不好区分,尤其是条案和条桌。案在中国古典家具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其前有俎几,其后才有桌。在席地而坐的年代,几是人们坐时的侧靠之具,多为长者、老者而设,到春秋战国时期,几不仅可以倚靠凭伏而且可以承托各种器物。

椅凳类

椅凳类包括:1杌凳;2坐墩;3交杌;4长凳;5椅;6宝座等。

杌凳:杌字的本义是树无枝,杌凳往往被作为无靠背坐具的名称。无束腰杌凳是直足直杌式,有束腰枨凳是直腿内翻马蹄,腿间安直或罗锅枨式,直腿外有略具S形的三弯腿。

明式椅子大致分为圈椅、宝座、交椅、扶手椅和靠背椅五种。

圈椅是明式家具中最具有文化品位的坐具,它暗合中国古典哲学天圆地方。亦称罗圈椅,是指椅子后背搭脑与扶手由一整条圆润流畅的曲线组成。以其上罗圈而得名,据考证中国五代时期就有圈椅,那时的圈椅和明朝风行的圈椅是有区别的,到宋代出现了天圆地方的圈椅,元朝圈椅所见不多,到明朝圈椅渐成风尚。

宝座是黄室中特制大椅,是皇帝专用坐具,大多单独陈设,因其造型结构似床榻而得名床式椅。是在大型椅子的基础上加装饰来显示统治者的威严,北京故宫中收藏颇多,但明代制品目前仅能列出一件。

元代出现了一种带圈靠的交椅,交椅源自南北朝时期的折叠凳,时称胡床,后来经过发展加了靠背和脚踏,到宋、元时期直背交椅和圈背交椅式样基本成形,这一点可丛这两代文献中得到确认。表现为前后两腿交叉,上为弧形圈,正中背板支撑,外出可随身携带。

靠背椅指的是只有靠背,不带两侧扶手的椅子。靠背椅分为灯挂式和一统碑式,灯挂式的靠背搭脑向两侧挑出;一统碑式的椅背和南官帽的靠背相似,搭脑两端不出头。

扶手椅指的是有靠背的又带两侧扶手的除了宝座、交椅、圈椅外统称。扶手椅有两种形制,其一是南官帽椅,北方地区称为玫瑰椅,南方地区称为文椅,形制矮小,后背和扶手与椅座垂直;其二是四出头官帽椅,官帽椅是以其造型类似古代官员的帽子而得名。

坐墩:又名肃墩,由于其上多覆一方丝织物而得名。在明代及前清时期的坐墩上还保留着藤墩和木腔鼓的痕迹。

交杌:俗称马扎,和古代胡床类似,自东汉从西域传至中土,千百年来流传甚广,基本制式是由8根直木构成,长期没有变化。

长凳:明清时期,长凳式样繁多。小条凳是民间日用品,二人凳宜两人并坐,至今江南地区仍在使用

明清家具特点比较

明式家具质朴简洁、豪放规整,清代家具工艺精湛、雍容典雅。

明代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明式家具多采用硬木,以黄花梨,紫檀木最为常见.结构采用小结构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与多样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富贵典雅,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明式家具极少漆,也没有过多的装饰,突出木色纹理,体现材质美,形成清新雅致,明快简约的风格。

明式家具以黄花梨木为主,极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黄花梨木家具,又以桌椅、橱柜较多,没有镶嵌和雕镂,只有极少雕刻。明末清初由于黄花梨木匮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制作。紫檀木家具大件甚少,木材宽一般不过八寸,木材材质好,雕刻的较少,不做镶嵌。据行家介绍,紫檀木木种就有十几种,根据不同的材质,其价格差别较大,最昂贵的为金星紫檀。

另外,也可以从选材、线脚、雕刻、镶嵌等装饰手法上来判断。明大量采用硬木制成家具,更是充分利用了它的美丽花纹。在不少家具珍品中可以看到最好的材料通常用在家具最显著的部位,例如:面心板、心板、抽屉脸及靠背板等部位,都是用美材来取得装饰效果。

清式家具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品种及造型上追求创新。清式家具的品种可谓繁多,许多家具都具有前代所没有的风格和特点。比如,清代的李渔就主张几案多设抽屉,橱柜多加搁板,从而开清式书案、多宝格之先河。据史载,生炭火避寒的暖椅,贮冷水祛暑的凉炕,都是李渔的创造。清式宫廷家具更喜标新立异。比如有一种木,床上不仅有帽架、衣架、瓶托、灯台、悬余架,甚至还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此外,清式家具的造型也变化多端。多年来,海内外的博物馆及收藏家虽搜集了难以计数的清式家具,但至今仍不时发现前所未见的清式家具的奇特品种,有些家具竟难猜测其为何物。

其二、用材上视野广阔。在用料选材上,清式家具推崇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尤以紫檀为首选。清中期以前的宫中家具,选料最为讲究。如用料讲究清一色,或紫檀或红木,各种木料互不掺用,有的家具甚至用同一根木料制成;选材时要求无疖无疤,无标皮,色泽均匀,稍不中意,就弃之不用,绝不将就。在制作上,为了保证外观的色泽和纹理的一致,也为了坚固牢靠,往往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如有的床榻为鼓腿澎牙结构,尽管腿足曲率极大,也多采用一木挖成而不是拼接。不少宫廷紫檀家具透雕的花牙,往往与腿足和牙条一木连做。这样一来,用料很大,浪费极多。

中国明清家具有什么特点?

明清家具所用石材、金属饰件,选材考究,制作精良,颇富特色,对家具的装饰起了烘云托月的美妙效果。

1.优质木材

明清家具所用木材多产自热带,质地坚硬,色泽纹理优美,可分为硬木和非硬木两类。紫檀、花梨、鸡翅木、铁力木、红木、乌木等属硬木,楠木、榉木、樟木、黄杨木等为非硬木。这里简要介绍如下几种:

紫檀木

主要出产于印度及马来半岛、菲律宾等地,我国湖南、广东、云南有少量出产。紫檀材质致密坚硬,密度较大,入水则沉色调呈紫黑似犀角色,纹理纤细浮动,有不规则的牛毛纹,微有芳香。明清两代主要用于制作高级家具和精巧器物。紫檀家具深沉古雅,利用其自然特点,采用光素手法,不事雕饰,表现出庄重大方、沉静古朴的气质风度。紫檀有新老之分,新者色红,老者色紫,水浸老者不掉色,新者掉色,用于区分新老紫檀。

花梨木

花梨也有新老之分,老花梨又称黄花梨,主要产于海南岛,木色从橙黄到紫赤都有,质地坚硬,纹理清晰美观,有悦人的香气。新花梨木质较疏松,木色赤黄,呈条纹,无光泽,无香气,纹理色泽较老花梨差异明显。由于黄花梨纹理华美,色彩明快,材料较大,是明及清前期高级家具的主要用材。明清两代制作的黄花梨家具,充分发挥其木质本身纹理的自然美,大多采用素光手法而不加雕饰,显得简练、优美。

鸡翅木

老鸡翅木纹理致密细腻,紫褐色相间成纹,具有禽鸟羽毛一般美丽的花纹,尤其是纵断面,具有光泽和深浅变化,细看犹如鸡的翅膀纤毛浮动,鸡翅木即由此得名。新鸡翅木木质粗糙,紫黑相间,纹理浑浊不清,且呆滞缺少变化。

红木

主要产于印度,我国广东、云南几南洋群岛也有出产,是现代最常见的名贵硬木。老红木近似紫檀,木色深红或黑红色,少数有黑色斑点,纹理戏迷光滑,并有轻微香气。新红木颜色赭黄,有花纹,外观似黄花梨。新红木经生漆处理后颜色变深,颇似老红木,但与老红木不同。老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深,而新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浅。清乾隆以后的高级家具多数为红木。

2.石材

通常制成板材,用于桌案面心、插屏、屏风或罗汉床的屏心、柜门的门心、坐墩的面心、椅子靠背等,清式家具使用石材较多,广式家具的坐具用石材做面心的更多。石材主要有大理石、花斑石、紫石、青石、白石、绿石及黄石等。石材的选择上以自然形成的山川烟云图案为上品,力求体现山水画中水墨氤氲的艺术效果,令人赏心悦目。

3.金属饰件

明清家具常用金属饰件,如柜、箱、橱、椅及屏风等家具尤为多见,名目繁多,如合页、面页、吊牌、包角、锁插等,造型各异。饰件上采用錾花、鎏金、锤合等技法,制作出各种花纹,灿烂华美。金属饰件的设计与家具的整体造型及雕饰密切相关,充分反映出明清家具在结构、装饰与实用三者关系上相当成熟的艺术处理手法。这些具有艺术创意的金属饰件,有的具有不可或缺的功用,有的对家具起到保护加固的作用,同时为家具添光加彩。光彩夺目的金属饰件与天然的木质纹理形成不同色彩、不同质感的鲜明对比,相得益彰,使明清家具更臻与完美。

三、明清家具的主要产地极其风格

明清时期各地都有家具生产,精制的则主要产于苏州、广州、北京、徽州、宁波、福州、扬州、山西等地区。各地区因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家具风格。其中以苏州、广州、北京制作家具最为著名,“苏作”、“广作”和“京作”被称为明清家具三大名作。

和化学粘合剂,防止破坏古代家具易于拆修的传统特点。

你可以找几张友联为家的明清家具图片或者直接去它们的店里看看,就对明清家具的特点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了。

详细介绍明清家具常见的几种腿型49

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桌案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清·黄花梨无束腰罗锅枨直腿香几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份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黄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帐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诧出,以增加隐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明末 黄花梨卷草纹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它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不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2、长桌、条桌与条案: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

明清家具

  明清家具

  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非常久远,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完整的家具遗存属战国时代。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古代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

  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为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正是这一时期正是确立了清式家具的风格。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家具一般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橱柜类和其它杂项类。

  一、 明清家具的艺术风格和装饰特点

  1. 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指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上的合理化与造型上的艺术化,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致用,俗不伤雅,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完美统一。

  明式家具的整体结构以框架式样为主要的形式,呈现有束腰和无束腰两大结构特征。无束腰家具以圆腿侧足为主,造型简练稳重。有束腰家具方腿直足,或三弯腿或鼓腿 ,形体敦厚而显得庄重秀丽。这两种造法,给人以虚实相间、方正稳重的感受,成功地体现出科学性和艺术性融于一体的造型美。

  明式家具造型上另一特色是特别讲究线条美。它不以繁缛的花饰取胜,而着重于家具外部轮廓的线条变化,因物而异,各呈其姿,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别具一格。线脚的变化和运用是明式家具线条造型的另一体现。线脚是指家具边框边缘的造型线条。通过平面、凹面、凸面、阴线、阳线之间不同比例的搭配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几何形断面,达到鲜明的装饰效果,极富艺术情趣。

  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善于提炼,精于取舍,主要通过木纹、雕刻、镶嵌和附属构件等来体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选料上,十分注意木材的纹理,凡纹理清晰好看的“美材”,总是放在家具的显著部分,格外钧用隽永耐看。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与透雕结合及圆雕等多种,其中以浮雕最为常用。雕刻题材十分广泛,大致有卷草、莲纹、云纹、灵芝、龙纹、螭纹、花鸟、走兽、山水、人物、凤纹、宗教图案等。刀法线条流畅,生动形象极富生气。雕刻的部位大多在家具的背板、牙板、牙子、围子等处,常做小面积雕刻,以少胜多,工精意巧的装饰效果格外引人注目。

  2. 清式家具

  清初家具沿袭明式家具的风格,但随着历史发展,满汉文化的融合,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清康熙年间逐渐形成了注重形式,追求奇巧,崇尚华丽气派的清式家具风格,到乾隆时达到颠峰。乾隆时期的家具,尤其是宫廷家具,材质优良,做工细腻,尤以装饰见长,多种材料、多种工艺结合运用 ,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

  在用材上,清代中期以前的家具,特别是宫中家具,常用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其中以紫檀木为首选,其次是花梨木和鸡翅木 。用料讲究清一色,各种木料不混用。为了保证外观色泽纹理的一致和坚固牢靠,有的家具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清中期以后,上述三种木料逐渐缺少,遂以红木代替。

  装饰方面,为了追求富贵豪华的装饰效果,充分利用了各种装饰材料和使用了各种工艺美术手段,可谓集装饰技法之大成。但有些清式家具为装饰而装饰,雕饰过繁过滥,也成了清式家具的一大缺点。

  清式家具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是雕刻、镶嵌和描绘。雕刻刀工细腻入微,以透雕最为常用,突出空灵剔透的效果,有时与浮雕相结合,取得更好的立体效果。镶嵌在清式家具中更为普遍地运用,有木嵌、竹嵌、骨嵌、牙嵌、石嵌、螺钿嵌、百宝嵌、珐琅嵌乃至玛瑙嵌、琥珀嵌等,品种丰富,流光异彩,华美夺目。其中珐琅技法由国外传入,用于家具装饰仅见于清代。描金和彩绘也是清代家具的常用装饰手段,吉祥图案是清式家具最喜欢的装饰题材。

  综观清式家具,以清中期为代表,总的特点是品种丰富,式样多变,追求奇巧;装饰上富丽豪华,并能吸收外来文化,融会中西艺术。造型上突出稳定、厚重的雄伟气度,制作上汇集雕、嵌、描、绘、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艺,品种上不仅具有明代家具的类型,而且还延伸出诸多形式的新型家具,使清式家具形成了有别于明代风格的鲜明特色。

  3. 漆木家具

  漆木家具是中国传统家具的另一大类,也属漆器的一类。它是以木材做胎骨,外面上漆,是木工和漆工的联合作品。明清时代中国的漆工艺非常发达,各种技法齐备,用于家具髹饰,或单色纯正,或五彩缤纷,形成绚丽夺目的装饰效果。

  二、 明清家具的用材

  明清家具所用石材、金属饰件,选材考究,制作精良,颇富特色,对家具的装饰起了烘云托月的美妙效果。

  1.优质木材

  明清家具所用木材多产自热带,质地坚硬,色泽纹理优美,可分为硬木和非硬木两类。紫檀、花梨、鸡翅木、铁力木、红木、乌木等属硬木,楠木、榉木、樟木、黄杨木等为非硬木。这里简要介绍如下几种:

  紫檀木

  主要出产于印度及马来半岛、菲律宾等地,我国湖南、广东、云南有少量出产。紫檀材质致密坚硬,密度较大,入水则沉色调呈紫黑似犀角色,纹理纤细浮动,有不规则的牛毛纹,微有芳香。明清两代主要用于制作高级家具和精巧器物。紫檀家具深沉古雅,利用其自然特点,采用光素手法,不事雕饰,表现出庄重大方、沉静古朴的气质风度。紫檀有新老之分,新者色红,老者色紫,水浸老者不掉色,新者掉色,用于区分新老紫檀。

  花梨木

  花梨也有新老之分,老花梨又称黄花梨,主要产于海南岛,木色从橙黄到紫赤都有,质地坚硬,纹理清晰美观,有悦人的香气。新花梨木质较疏松,木色赤黄,呈条纹,无光泽,无香气,纹理色泽较老花梨差异明显。由于黄花梨纹理华美,色彩明快,材料较大,是明及清前期高级家具的主要用材。明清两代制作的黄花梨家具,充分发挥其木质本身纹理的自然美,大多采用素光手法而不加雕饰,显得简练、优美。

  鸡翅木

  老鸡翅木纹理致密细腻,紫褐色相间成纹,具有禽鸟羽毛一般美丽的花纹,尤其是纵断面,具有光泽和深浅变化,细看犹如鸡的翅膀纤毛浮动,鸡翅木即由此得名。新鸡翅木木质粗糙,紫黑相间,纹理浑浊不清,且呆滞缺少变化。

  红木

  主要产于印度,我国广东、云南几南洋群岛也有出产,是现代最常见的名贵硬木。老红木近似紫檀,木色深红或黑红色,少数有黑色斑点,纹理戏迷光滑,并有轻微香气。新红木颜色赭黄,有花纹,外观似黄花梨。新红木经生漆处理后颜色变深,颇似老红木,但与老红木不同。老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深,而新红木时间越久颜色越浅。清乾隆以后的高级家具多数为红木。

  2.石材

  通常制成板材,用于桌案面心、插屏、屏风或罗汉床的屏心、柜门的门心、坐墩的面心、椅子靠背等,清式家具使用石材较多,广式家具的坐具用石材做面心的更多。石材主要有大理石、花斑石、紫石、青石、白石、绿石及黄石等。石材的选择上以自然形成的山川烟云图案为上品,力求体现山水画中水墨氤氲的艺术效果,令人赏心悦目。

  3.金属饰件

  明清家具常用金属饰件,如柜、箱、橱、椅及屏风等家具尤为多见,名目繁多,如合页、面页、吊牌、包角、锁插等,造型各异。饰件上采用錾花、鎏金、锤合等技法,制作出各种花纹,灿烂华美。金属饰件的设计与家具的整体造型及雕饰密切相关,充分反映出明清家具在结构、装饰与实用三者关系上相当成熟的艺术处理手法。这些具有艺术创意的金属饰件,有的具有不可或缺的功用,有的对家具起到保护加固的作用,同时为家具添光加彩。光彩夺目的金属饰件与天然的木质纹理形成不同色彩、不同质感的鲜明对比,相得益彰,使明清家具更臻与完美。

  三、 明清家具的主要产地极其风格

  明清时期各地都有家具生产,精制的则主要产于苏州、广州、北京、徽州、宁波、福州、扬州、山西等地区。各地区因地理环境、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家具风格。其中以苏州、广州、北京制作家具最为著名,“苏作”、“广作”和“京作”被称为明清家具三大名作。

  1.苏作家具

  是指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所生产的家具。苏作家具历史悠久、传统深厚,是明式家具的发源地,名扬中外的明式家具即以苏作家具为主。明代苏作家具格调大方、简练,造型优美,线条流畅,比例适度,精于用材。与京、广相比,硬木来源不及他们从与充裕,表现为用材精打细算,大件器具往往采用包镶手法,杂木为骨,外贴硬木薄板;小件更是精心琢磨,小件碎料拼接的构件常见。这种技术要求较高,费工费时,但都能作到天衣无缝,保持美观。进入清代以后,苏式家具也相富丽豪华方面转变,但逐渐被广式家具超越。

  总的来看,苏式家具的最大特点是造型上的轻与小和装饰上的简与秀,不如广式家具浑厚凝重,满身雕饰。苏作家具常用小面积的浮雕、线刻、嵌木、嵌石等手法,题材多取自名人画稿,以山水、花鸟、松、竹、梅多见,并喜用草龙、方花纹、灵芝纹、鱼草纹及缠枝莲等图案。

  2.广作家具

  广州地区制作的家具被称之为广作家具。广州地处我国门户开放的最前沿,是东南亚优质木材进口的主要通道,同时两广有时中国贵重木材的重要产地。得天独厚的条件促进了广式家具的发展,清中期以后,异军突起,超过了苏式家具,成为清式家具最著名的产地。

  广作家具的特点是,用料粗壮,造型厚重,用料清一色,互不掺用,气度豪华气派。结构、造型和装饰上,受西方建筑装饰风格影响较大,多为中西合璧之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式家具中的镶嵌技艺独步一时,堪称一绝。

  3.京作家具

  京作家具不是指一般的民间用品,而是指宫廷作坊在北京制造的家具,以紫檀、黄花梨和红木等几种硬木家具为主。

  由于宫廷造办处财力、物力雄厚,制作家具不惜工本和用料,装饰力求华丽,镶嵌金、银、玉、象牙、珐琅、百宝镶嵌等珍贵材料,非其他家具制造可比,使京作家具形成了气派豪华以及与各种工艺品相结合的特点。另一方面,由于过分追求奢华和装饰,淡化了实用性,甚至成为一种摆设,这是京作家具最大的遗憾。

  四、 明清家具的赏鉴和收藏

  1.明清家具的品评与欣赏

  家具品赏与审美水平、审美情趣密切相关。单件家具的品赏包括功能品赏、材质品赏、制作工艺品赏、装饰工艺及效果品赏等方面,成套家具还应包括统一协调性、组合布置合理性、陈设匹配性等。这方面前人著有许多专著,此不赘述。

  2.明清家具的鉴定

  主要是制作年代的判定,可从用材、品种、造型、构件的造法以及花纹特点等几方面综合考察。用材方面,紫檀、黄花梨、鸡翅木和铁力木家具多为明和清前期的,清中期以后,这四种硬木逐渐稀缺,代之以红木、新黄花梨。家具品种方面,有的早期品种或式样在在其后期不再流行,或后期才出现的品种或式样,不可能出现在更早的时期。家具的造型、构件、饰纹都具有其时代特征,都是判定家具制作年代的重要依据。当然,最科学的鉴定和识别方法是对照法,即对照已知年代的真品来甄别真伪,但缺少真品参照物是这种方法的难点。明潘允徵随葬家具模型可作为明代家具的标准器。总之,积累明清家具各方面的知识,对鉴定明清家具是极其重要的。

  3.明清家具的收藏保养要注意以下方面:

  防尘、防蛀 是最基本的保护措施。尽量降低陈放收藏家具室内的扬尘,经常用柔软物擦拭清除灰尘。定期检查虫蛀情况,一有蛀虫应立即用药物杀灭。

  防干、防湿 适度的变化会引起木纤维的胀缩,导致家具变形甚至坏损,湿度过大还容易滋生霉菌虫害。根据明清家具的材料特性,合适的湿度一般在相对湿度50%—60%之间。

  防光、防火 家具易燃,陈放家具的场所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光线对家具也具有损害作用。红外线使家具表面温度升高、湿度下降,造成翘曲和脆裂。紫外线危害更大,可使家具褪色,还会破坏木纤维结构,降低机械强度,即使停止光照,在暗处仍会继续起破坏作用。

  原样修复 由于年代久远,明清家具需要修复的不在少数。修复使应严格遵循“按原样修复”的原则,形式特征、制作手法、构造特点和材料质地等,都不能随意拆改、加减,必须保持原物的原貌和完整性。切忌修复中使用铁钉和化学粘合剂,防止破坏古代家具易于拆修的传统特点。

解析明清家具

1. 明清家具的“三优”概念

ⅰ.形——优美的形态。线条流畅、整体比例均衡,具有独特之神韵,其代表家具的“灵魂”。形是艺术造诣的基本,某些细节稍有丝毫之差,都会影响作品的气度与神韵。

ⅱ.艺——优秀的工艺。艺是仿古家具最为关键,难度最高的一环,除工艺精湛,榫卯结构、接驳依足法外,其细部的雕刻深浅和艺术手法,均合乎传统风格。

ⅲ.材——优 质的材料。仿古家具必须选用明清时期所用的几大名木,并根据当时的地方色彩、家具造型、款式、类别选合乎其惯用的材种;否则只会影响其神韵以及日后的收藏价值。此外,木纹之美感表现,则取决于开料用的妙法。(名贵木材中,柴檀、黄花梨、酸枝、鸡翅柞晶为极品,铁力、榉木、榆木、楠木等为优选。)2. 明代家具明代家具是我国家具史上最辉煌的时期,现在国际社会上承认并追求的中国古典家具主要是指这一时期的作品。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在谈到明代家具时,往往与清代家具并称为“明清家具”,这是不妥切的。因为这两个时期的家具,工艺、造型、装饰等艺术风格及历史价值都是两个概念。人们之所以会将明与清家具合称,是因为这两个时期的家具,都属于中国古典家具的典范,同属于硬木类家具,但是我们把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时,就不能这样笼而统之了。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宋代家具重比例、结构严谨、线条优美的风格,直接孕育了明代家具。那么明代家具的主要特征何在呢?

第一.制作工具先进。前面我们说到宋代发明了柜架锯,出现了刨子,但在当时并不十分普及,到了明代冶金工业高度发展,给框架锯与刨子等工具的制作提供了必要的材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先进的工个,使家具的制作更加精密化了。所以在今天,当我们在拆修明代家具时,就可以发现其榫卯制作非常严密,一丝不苟,榫与卯的配合一般不使用动物胶,而且其光洁度非常高。这样的家具结构,如果没有相当的先进工具是办不到的。第二.由 于制作工具的改进,制作家具的原材料发生了变化。宋代家具以软木与白木制作为主,这些家具都要以髹漆作最后的装饰。而到了明代,工具先进了,工匠们完全可以用硬质材料来进行加工,于是紫檀、黄花梨、铁力木、鸡翅木、柞木等这些高档木材,就成了家具制作的最佳选择。这些木材有的来自海外,有的生于我国南方, 十分稀少、珍贵,用它们来制作家具,当然更加珍贵,远比宋代的漆面家具更加重要值钱。第三.由于制作家具的木材起了变化,那些硬木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幽雅,纹理清晰而华丽。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些木质的天然之美,家具装饰以下不髹漆为主,所谓“清水货”,上面仅仅打层蜡而已。这些不髹漆的本色家具,非常高度地体现了古人崇尚自然,师法自然,追求古朴端庄的艺术宗旨,着意体现天然材质的情趣。在南京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明万历年间制作的黄花梨书案,书案主人刻下一首诗铭款:“材美而坚,工朴而娇,假而为凭,逸我百年。”诗铭款正是体现了这种追求与情趣。所以在当时,人们很反对那种“施金漆”、“雕龙凤花草”的手法,认为这些“俱落俗套,“大非雅器”。这些明代家具经过数百年的使用与流传,大都在表面呈现出一种自然光泽,俗称“包浆”。这种天然的肌理质感,在今天看来更加意蕴丰富,耐人寻味。

第四.明代家具追求自然,不事雕琢,装饰洗炼,给人一种幽雅、清新、纯朴和大器的韵味。这种追求,就形成 了明代家具以线条为主要的装饰手法。其实这种以线条为主要的装饰手法。其实这种以线条为主的装饰,早在宋代就产生了,有人曾说宋徽宗的瘦金体孕育了宋代家具结构优丽的风格,到了明代,人们将这种造型艺术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今天我们在欣赏那一件件明代家具时,那流畅的线脚,简练而又富有弹性的造型,明快的 风格,令人叹服。

第五.形 体结构严谨,是明代家具的又一特点。明代家具在形体结构上,不仅继承了宋代家具的风格,而且又有新的发展,更为合理。例如我们今天能见到的一种明代黄花梨高束腰条桌,上部采用高束腰形式,下部省略托泥等部件,四腿足端采用了挖缺的内翻马蹄,故显得婷婷玉立。减少了装饰,产生了一种上重下轻之感,使桌子的视 觉重心下降,从而产生了稳定感。所以现存的部分明代家具,尽管有的足部已烂掉了好多,但上体结构丝毫不直样,这就是明代家具结构严谨的生动表现。第六.明代出现了以建筑空间功能划分厅堂、书斋与卧室。家具陈设以对称为主调,从而奠定了中国古典家具的 陈设模式。在今天,我们能从众多的古代园林与古宅中看到这样幽雅的布置格调,给人造就了一种全局美与整体美,充分展示中国古典家具的魅力所在。由于陈设的艺术化与使用的多元公,又促使明代家具的门类达到非常完美的境界。例如罗汉床、拨步床、架子床、无围榻等。有些家具又呈多元化,例如罗汉床,这是一种左右 和后面有围栏但不带床架的卧坐具,它的形体有大有小,通常将较大的称为床,而小的则称为榻。所谓“弥勒榻”,便是一种专门用于坐的小床。这种榻通常都是单独陈设于建筑正殿明间,常常与屏风、香几、宫扇等组合,是一种非常讲究的客厅家具,用于接待客人,与我们今天的沙发差不多。

3. 清代家具在叙述清代家具时,我们必须要先搞清楚三个概念:(一)明代家具;(二)明式家具;(三)仿明家具。明代家具,时指产生于明代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明式家具,是指明代家具式样的家具,它可以是明代生产的,也可以是清代生产的。仿明家具,则指现代仿造明代的家具。

为 什么要搞清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我国古代家具是个完整的连续过程,我们所说的宋代家具、明代家具或清代家具,一般是指这一时期的家具,或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工艺的发展不可能像必朝换代那样容易断代,它有个延续性。例如明代式样的家具它自明中期以后,一直延续到清代的顺治、康熙两朝。从明末至清初这段时 间,是我国古代家具登峰造极的时代,而今存下来的绝大多数的明代家具,实际就出产于那个时期。如果我们将它冠以“明代家具”显然是不确切的,正确的叫法应是“明式家具”延 续了很长时间,笔者的家乡在苏北平原,那里农村里所用的老式家具,大多是明代款式,例如放在厨房里吃饭的条桌,其造型格调都是明式的,其高度也同案差不多。还有高脚的对门橱、圈椅、长凳、茶几,也都是用榉木制成的明式家具。近几年,中国老家具吃香,上海许多做此项生意的,都跑互苏北那里去进货。据说不少 真正的明式黄化梨家具就是从那里觅来的。明式家具的简明、古朴、清雅与秀逸的书卷气,是那个时期的产物,它是中国文人参与,传统文化巧妙糅合进去的结果. 它的优美的线型、沉静的色泽,圆浑的体质,柔和的手感,舒适的实用价值,都是中国儒家文化精神的体现。所以,当我们今天回顾中国家具史的时候,我们不得不由衷的赞叹。我们知道,任何历史文物与收藏品,都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明式家具就是这样一种浸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品。清 代家具,现在按史学界与收藏界的共识,多指清代雍正、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作为一种艺术,清代家具以其绚丽、豪华、繁缛的富贵气,取代了明式家具的简明、清雅、古朴、文秀的书卷气,从而形成了它自己的面孔与特色。所以我们今天只看一眼,就能判断这是明式的,那是清式的,因为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家具的风格是大 相径庭的。但这两个时期的家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采用了优质的硬木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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