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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得丽沙发公司简介
1.德国美得丽床垫上班试用期三天,无故辞退,不给工资,不买保险,不签
工作3天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是合理的,如果工作一个月后,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行为;试用期无故辞退是违法行为,不支付工资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作,无故辞退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赫尔班纳真的是德国品牌么
2万元天价床竟是假“德国造”
南昌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中心虚假宣传遭投诉
大江网 2006-08-30 08:09
新闻热线:0791-6849275
一款标价2万多元的天价床,商家在销售中却冠以“床垫从德国原装进口、有着非同一般的睡眠享受”等华美词汇。然而,消费者准备掏钱购买这张天价床时,却意外发现,这张床其实是国内一厂家生产。
●投拆:万元床不是德国真品
林小姐和朋友于23日在南昌市迎宾大道上的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中心选购家具时,看中了一款米色暗格的床,一店员告诉她,这张床是德国进口的美得丽床,不同于一般的床,电动的床架可以自由升降,床垫具有夏冬两种功能,开价2.38万元。林小姐有些动心表示想购买,最后付了2000元订金,并和商家签了一份协议,约好20天内交货。
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和店方定的是一款美得丽品牌中的迈阿密款的床,但是无意中却发现,在床架上标的是“赫尔班纳”品牌字样。她随即找到商家交涉,店员却称,赫尔班纳是美得丽的一子品牌,同样是德国货。林小姐于是网上查了一下,原来“赫尔班纳”并非美得丽的子品牌,而是山东济南的一个品牌。于是林小姐找到店方要求退款,对方却要扣60%定金,后来商家退步扣30%,林小姐坚持要全退,遭到对方拒绝,最后经过消协介入,店方扣下林小姐200元作为辛苦费拟作了结。
●调查:济南总公司称宣传过头了
27日,记者来到美凯龙国际家具中心的美得丽床经营店内。一位女营业员说,他们经销的床源自欧洲技术,德国的工艺,并且床垫全德国进口。当日下午,记者按照对方给的名片打开了网站,但3个网站都不是介绍美得丽和赫尔班纳品牌,有的网址还打不开。于是记者在百度网上搜索赫尔班纳,但结果却是济南的产品。记者于是拨通了制造赫尔班纳床的家具厂,即济南莫菲儿家居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赫尔班纳”是他们公司的一个注册品牌,并非德国货,也不是德国美得丽的子品牌,南昌市红星美凯龙是他们公司的一个经销商。
赵小姐说,他们和德国美得丽没有关系,只是他们的床有些面料来自德国和奥地利。赵小姐最后还强调,济南总公司曾要求下面的经销商不要打德国品牌,南昌店可能宣传过头了。
●进展工商部门下达调查通知书
29日,记者将此事告之南昌市青云谱工商局京山分局。工商人员随即来到红星美凯龙内的美得丽经销店内。一负责人说,赫尔班纳是德国货。然而,在工商人员的追问下,该店负责人除营业执照外,有关的授权书等均不能出示。工商人员当即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限期3天出示证件。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经营1年之久,却不能出示相关证件令人生疑,如对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将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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