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标准
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五、临床分型
对成人和儿童重型病例诊断标准进行了适当修改。
六、增加“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
七、调整了成人和儿童“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八、鉴别诊断
增加“儿童患者出现皮疹、黏膜损害时,需与川崎病鉴别”。
九、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增加“对于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十、治疗
(一)抗病毒治疗。
对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做了简要小结。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仍未发现经严格“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证明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建议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并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
不推荐单独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推荐使用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
α-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可继续试用,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疗效及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以上抗病毒药物。
(二)补充了糖皮质激素治疗适应证(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患者)、剂量及疗程。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1.呼吸支持:根据PaO2/FiO2分级(200~300mmHg、150~200mmHg和<150mmHg)分别采取不同的呼吸支持措施,如鼻导管或面罩吸氧、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和有创机械通气,强调要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有无改善,如无改善,应及时更换呼吸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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