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
2.2 从利润表解构收入陷阱 收入中最常见的两种陷阱就是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
本期提要
- 关注报表的三个基本问题
- 十大收入陷阱
- 收入造假案例解析
本期内容
各位见闻大师课的朋友大家好,我是夏草。
具体看一下三大报表,一个是利润表,就是收入和费用;一个是资产负债表,就是资产和负债;还有一个是现金流量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利润表的两个会计要素,就是收入和费用。尽管现在三大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好像已经成为第一大报表,但我们关注更多的还是利润表,就是业绩的情况。
这里面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三个基本的问题。第一个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报表基本上都是合并报表,只有极少数没有子公司的上市公司是单体报表,其他95%以上都是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就涉及一个问题,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由两块组成,一个是归母净利润,就是归属母公司股东的,那才是真正属于上市公司的;还有一个是少数股东收益。
乐视当时的一个报表粉饰手法就是,整体利润是负的,但是它把亏损全部转嫁给少数股东,然后让归母净利润为正,而法定的净利润就是归母净利润。这是第一个我们要注意的问题。
第二个我们要注意,我们现在看业绩,要看扣非前和扣非后。这里把利润表的等式延伸一下,利润等于收入减费用,加利得,减损失。利得和损失就是非经常性损益,这个在我们阅读报表的时候很重要。非经常性损益这个说法只有中国有,国外没有。但国外的话经常会听到一个Non-GAAP,就是非会计准则下的利润。
包括京东宣称盈利,都是非会计准则下的,它会扣掉一些比如说商誉减值、股份支付等它认为非经常性的支出。国内的话叫非经常性损益,国外的话就是特殊调整事项。这个时候大家要注意,这是两种口径的利润,一个是扣非前,一个是扣非后。我们一般认为扣非后的是可持续的。
第三个我们要注意,现在的利润表和20年前的利润表、10年前的利润表有一个差异,在哪里?除了我刚才说的以后可能成本没了,另外一个是现在净利润不是最后一行,最后一行是什么?综合收益。但是大家可能看报表的时候只看到净利润了,最多看到归母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收益,没看到其他综合收益。但其他综合收益里面很有文章。这里面分为净利润,和净其他综合收益,很容易混淆。
比如说如果金融资产可供出售,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进入净利润,而是进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但是实际上影响当期的净资产。这里面大家也可以操作。所以其他综合收益也要关注一下。总结起来就是三个益,少数股东权益,非经常性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有的时候大家会忽略它们,但这些被忽略的可能才是真正很重要的东西。
业绩的异常,最典型的是这么几个,第一个是收入增长和利润增长与行业背离,第二个是毛利率远高于同行,第三个是核心收益持续下跌,第四个净利润踩线。
我最近在协助审理科创板的公司,很关注的就是踩线的公司,就是业绩刚好达标,这些公司有很强的动力去包装。包括二连亏、三连亏,很多都是在踩线,盈利一点点亏损很大,这些都是踩线的公司,要注意。此外,还有净利润和现金流的背离。
具体来看收入问题,因为收入是三大报表的引擎和发动机。线上企业对收入的重视,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有人开玩笑说,采用先烧钱后挣钱这种模式的互联网企业,利润表只要看第一行,只要看收入就够了。
昨天过会的一家采用第五套标准的公司,卖了5000万的药,结果花了1.5亿的销售费用。这种情况在互联网企业比比皆是,以几百的成本获取一倍的收入,因为收入对它至关重要。这样的话在收入上可做的文章就很多了。
我在这里概括了十大收入陷阱,其中最恶性的可能还是瑞幸这种虚构收入。第二种是常见的提前确认收入,收入没有达到确认条件,跨期确认收入。收入中最常见的两种陷阱就是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
还有其他的一些,比如通过对敲相互抬高收入;联交易非关联化,就是隐瞒关联收入,这是我们现在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交易对手是关联方,结果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把关联性的收入做成非关联的。关联收入我们后面还要重点讲,一个要考虑它是否真实,另外一个要考虑它的价格是否公允。
还有一个是歪曲分部收入,我们现在看招股书,有的时候会感受到一点是什么?有一家医药企业,招股书通篇在讲它的创新药,但这个创新药其实还在Ⅲ期临床试验阶段,还没有拿到上市的批件,就是还没形成收入。而它实际的收入来源是什么?是一个原料药的原料。然后人家就会问,你到底是不是一家医药公司?因为从财务报表看,它生产的是原料药的原料,称不上医药,但是它又做一些创新药的研究,而且它的核心价值在创新药。
这里面就有一个分部收入的问题,你要知道它的收入结构。我们现在考虑的是,这种创新药没有收入,它能不能作为一个分部?因为这个企业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它的创新药,而不是现在的产品收入,没有收入可不可以作为一个分部?分部收入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因为不同的收入估值差异很大。
还有伪装收入性质。把非经常性的、不可持续的包装成可持续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我们的底线是要考虑这个企业能不能持续经营,包括持续盈利。如果把不可持续的包装成可持续的,是有很大的问题。
还有一个是夸大收入规模。现在总额法和净额法争议很大,尤其是新收入准则出来之后,现在一些百货业对它的联销模式,也就是店中店的那种模式,到底是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统计争议很大。从会计角度看应该按净额法统计。包括一些物流,做供应链的,很多都应该按净额法统计。
但现在是法不责众,大家还是按总额法,它会说人家都用总额法,我为什么不可以?总额法和净额法差异就大了,因为有的做物流的、做供应链的,毛利率就两三个百分点,3000亿的收入,按净额法统计,100亿都到不了,这时候对企业的评级影响非常大。不管是债还是股,有很强的经济后果,这是规模的夸大问题。
还有一个是现在很多收入是一篮子的收入,它是大杂烩,硬件、软件、服务都打包在一起。硬件肯定含金量会低一点,软件和服务的含金量可能高一点。这时候收入可能就会乱分配,包装它的收入、优化它的收入结构等等。这是十大收入的陷阱。
这里介绍了保千里的造假手法。我觉得在深圳,这个公司是比较典型的。它主要的业务应该还是做监控,它找了20多家小微企业作为它的合作对象,然后以投资的名义把钱打给它们。类似于小米要改为一个生态链,然后在周边找了20家小微企业,以投资的名义把钱打给这些公司。但这个钱打给这些小微企业以后又回到上市公司,做业绩,这是一块。
另外一块的话,它以各种用款的方式把钱打出去,然后再以应收账款的形式把钱打进来。这20家小微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本来和保千里确实没有关联,但是保千里借了这20家小微企业的资质,控制了这20家小微企业的财务和运营,然后通过这20家的小微企业进行销售和回款。
现在证监会认定保千里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因为证监会觉得它下游的20家企业虽然名义上是独立的第三方,但被保千里控制了业务和财务,这个交易是一个关联交易。现在说隐瞒关联交易,但问题的实质是什么?这些交易除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之外,有没有商业实质?是不是虚构收入,还是单纯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这没说清楚。比如说这些设备它卖走了,有没有再回来?
我觉得深圳现在有一些企业好像规模是挺大的,10个亿、20个亿,规模都上10个亿了。在财务领域,我们一般认为规模越大,造假的可能性越小,上规模的标准是什么?10个亿的收入。为什么以前证监会要设一些门槛,比如说中小板要8000万,创业板要5000万?它的逻辑是说,规模上到一定水平以后,要到5000万的利润、8000万的利润,造假的成本就高了。然后收入能上10个亿,一般来讲在行业基本上是龙头了,造假的可能性就比较小,所以它是以规模来控制造假。
以前IPO的一个潜规则是规模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但现在我觉得10亿级的,因为企业在发展,前面讲到我们现在造假规模是10亿到百亿,上规模是不是就10个亿?深圳有很多这种电子企业,规模都上了10个亿,但是盈利能力都很差。如果深究下去的话,可能后面都有很多的猫腻。
下一个例子是一家影视行业,被指控通过股份交易夸大收入。它自己拍电视剧,然后把电视剧卖给电视台,电视台把相应时段的广告卖给影视公司,进行了一个对敲交易。你买我的广告,我买你的电视剧的版权,对价是相等的,这样的话就非常容易夸大收入。本来一部电视剧一集100万,它就可以做成200万、300万,所以我们看到这种互换交易要非常敏感。这个互换交易有一个典型的特征,有的时候互换主体会出现在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中,既是它的主要供应商,又是它的主要客户。
前一段时间爱奇艺为什么被质疑呢?爱奇艺从当代文体采购了两部电视剧,大概花了几个亿,然后当代文体又投资了爱奇艺旗下的一家公司。一边购买它的电视剧,另一边吸收它过来投资,这就很容易形成一个利益固化。它那边抬高投资价格,你这边抬高版权价格。
再比如信威这种公司,它买房、买大型设备或者是签订大型合同,它的付款能力有问题,不能一次性付款,要分期或者按揭。这个时候它需要第三方来融资,融资租赁公司或者银行、信托公司就进来了,给买方提供融资。但是卖方有最终的回购或者担保的义务。
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确认收入?要看客户的履约能力。如果这个客户后面能够正常的还款,那没问题;但是如果客户履约能力很差,这种模式就很危险,因为实际上资金不是客户出的,是第三方出的,而且卖方给它做了担保。
我们甚至听说有一些公司是这样的,它卖大型的医疗设备,不好卖,怎么办?它自己在体外成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给客户提供融资。现在它要上市了,但实际上资金最终来源于老板在体外自己控制的融资租赁公司,这个交易的实质可能就存在问题。
现在有一种造假是什么呢?就是为了追求销售规模,先把收入做上去,把利润做上去。先收首付,后面的话可能完全形成烂账、坏账,甚至首付也是自己垫的。它要的是什么?业绩。但回款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客户很差,根本没法正常的回款。这个时候它就通过第三方帮客户回款。前面提到,瑞幸的造假模式是假收入真回款,现在有一种模式是真收入,但是回款有很大问题。它的回款很有水分,可能是不可持续的,背后可能是有利益输送的。
但现在问题是什么?我们看不到回款背后的真相,我们看到好像它实现回款了,但是它的回款背后可能是有猫腻的,是通过关联方或者其他的方式,甚至通过卖家自我回款。
比如安翰科技,我当时一直觉得它的收入可能没问题,但是回款要重点关注。做收入容易,做回款比较难,但是回款造假很难被发现。所以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以上是本节课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 上一篇:2.1透过三大报表揭露造假路径
- 下一篇:2.3 两个案例分析融资性贸易造假
猜你喜欢
- 最近发表
-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