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1949年,全国政治协商向全国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经过了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后,他的设计最终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旗面为五星红旗,旗面颜色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点缀有五颗黄色的五角星,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则代表中国人民,党和人民团结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我国的象征和标志,不允许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否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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