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成立了”,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新中国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网友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