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假设,我建个炸在马路,对外宣称 严禁 用多长的导火线,然后就没任何措施了!但有的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为了赚多点钱,用了那么长的导火线,那个安装好的炸终于顶不住导火线 炸了!然后就查找谁的原因导致这个炸 炸了!就不想想,是谁造就了这起事故的缺陷而不去弥补!公共安全靠谁保障,难道靠纯在侥幸心里的人?要求他们再去学建筑学?然后分析一下会出现什么后果?(我相信谁知道会有这样都后果,都不会去做这个事情!)等什么时候炸了,在追究是谁引爆了这个炸,设计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后果,但就不去解决或者做任何措施,炸了后就问责!这种公共地方名知道超重有什么后果,为什么不去想办法克制或者桥梁改进一下,而一味的追究责任,其实我认为,真要追究责任,设计者本来就纯在很大的责任!这么浩大的工程,就连限制超重车的办法都想不出来,靠黄鼠狼自觉,不拔掉黄鼠狼的牙,他都本性难改!
设计者是设计了这起事故的基础,超重车是触碰了这个导火线,设计者明知这个导火线不能承受这么重的能力,为什么不去想办法限制或者其他措施,就不信这么浩大的工程想不出来怎么限制超重车!我看了视频,最害怕的不是超重车走到高架桥上,是怕高架桥因为设计问题又来多次这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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